
26/04/2024
「法律與文學」作為學術項目,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出現。研究法律與文學的學者認為,法律就是文字/文本的遊戲。法律,如語言,建構我們認知的(客觀)現實。趙文宗指出, 承此思路, 清華大學法律學者趙曉力認為,分析文本與分析案例、判辭根本就係一脈相承的技巧與心思。他寫的《要命的地方:家庭、生育與法律》(2023)一書,便是藉法哲學及批判理論嘗試連接法律及文學的一項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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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是文化的表現;在全球化年代,法律移植及在地化是常有的衝突及磨擦,深入了解一地的文學是否已是指定程序?就以性別平權為例,究竟性別平等是否破壞了一地習俗?傳統文學是否真的未曾對父權傳統批判?如何引入當下國際標準之餘又可令當地人接受理解呢?研究法律與文學可對這些問題帶來啓示。是故,我十分贊同趙曉力書中所言:他希望學生透過閱讀「參考文獻補充的法學和社會科學」更了解人類文化的精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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