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光復東亞而奮鬥

為了光復東亞而奮鬥 為了記錄未來各地東亞大陸的民主化進程,或者後續的亞洲共產主義政權倒台之後的進一步過程而前赴後繼,也希望亞洲那些民主化目前還不算特別成熟的國家,能夠可以不讓歷史的悲劇繼續重演下去。

論中共倒台之後中國民主化的最佳路徑;中共倒台之後,中國面臨選擇憲政道路的問題。 許多知識菁英提出了各種方案,最著名的,當屬零八憲章提出來的中華聯邦共和國方案。下面我想論述應該採取那個方案。首先,第一個方案是萬萬不可的。 因為從憲政主義角度來...
26/09/2023

論中共倒台之後中國民主化的最佳路徑;

中共倒台之後,中國面臨選擇憲政道路的問題。 許多知識菁英提出了各種方案,最著名的,當屬零八憲章提出來的中華聯邦共和國方案。

下面我想論述應該採取那個方案。
首先,第一個方案是萬萬不可的。 因為從憲政主義角度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一部惡法,絕不可用於民主共和國。 有人以為這部惡法只要刪除總綱第一條和第二條就可以變成好憲法,那是基於對憲法學的無知,是典型的糊塗。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制憲初衷到憲法內容,再到語句措辭,全部都是為了維護共產黨一黨專制,從憲法學層面,就是惡意十足。 這部憲法故意留下了大量的漏洞和自相矛盾之處,以便於執政者靈活使用。

如果大家不相信,我可以隨手舉幾個簡單的例子。 眾所周知,憲法在司法一章往往會寫明“司法中立”,中共的憲法也不例外。 在中共憲法裡面,第一百三十一條明文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乍一看這是維護司法獨立。 可是這條故意留下一個漏洞,那就是法院雖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可是共產黨算不算社會團體? 這就是模稜兩可了。 熟悉中共語言習慣的人應該大致了解,中共當局所說的社會團體,往往指攝影家協會,婦女聯合會這樣的半官方民間組織。 按照這一條,只要在語言層面上把共產黨排除在社會團體之外,它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涉司法。 這還沒完,憲法的第一百四十條又緊接著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細讀 之下不難發現,這條跟上面的一百三十一條其實是互相矛盾的。 什麼叫「互相配合」? 如果法院判決還要配合公安(公安當然算行政機關)和檢察,那“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干涉”又從何說起?

這樣的故意留下的漏洞比比皆是,再例如憲法第五十九條提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就是令人發笑。 一部憲法居然連國會代表怎麼產生都不提,還要由普通法規定。 為什麼? 因為如果寫上「全國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區人大代表互選產生」就太難看了,就與「人民代表「的名稱形成反差。 所以就乾脆不寫,直接由普通法定之,既好看又實用。 這其實就是惡意立法的例子。 中共當局根據這一條,就可以合法地迴避民間提出的人大代表普選的要求。

更奇葩的是,82年憲法還在國家主席之外,另立了一個不倫不類的軍委主席。 這個軍委主席也有兩個“法身”,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委主席”,一個叫做“中國共產黨軍委主席”。 依照制憲者的設計,兩位軍委會主席其實是同一人,兩個軍委會的委員名單和職務也必須完全雷同。 但是由於全國人大和黨代會並非同時開會,每次換屆期間都會產生一個國家同時有兩個軍委主席的“憲政危機”,為了保證名單雷同,人大的選舉程序也在法律層面上變成走過場。

這樣的例子太多,舉不勝舉。 總之一句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一部惡法,其中的每一條都是圍繞如何在民主的外衣下維持一黨專制的邪惡制度來遣詞造句的,是對無法無天的法律認定。 這樣的惡法絕不是修改或刪除一兩條就能用的。

本文主要闡述為何要採取第三個方案,即重新恢復中華民國憲法方案,而非第二個,即重新制憲方案。

首先,在中國這樣的國情下,制憲是成本極高,風險極大的事。 它並不是像美國那樣一群民意代表坐在一起,經過幾十天討論就可以產生新憲法那麼簡單。 某種意義上說,中國近代史就是一部製憲史。 清政府制憲嘗試暫且不表,僅中華民國的製憲道路可以說艱難曲折。 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到《天壇憲草》,後來袁世凱又搞了一部正式約法,結果很快就跟著袁世凱進了墳墓。 再到後來曹錕賄選國會制定了一部非常接近美國憲法的中華民國憲法,結果連一年都沒有到就被廢除。 再往後,國民政府為了製憲多次嘗試召集國民大會,內憂外患之下一直拖到了1946年,終於和共產黨,民盟坐在一起討論了憲法草案,結果共產黨又拒絕出席制憲國民大會。 最終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也成了國共徹底決裂的標誌,共產黨代表團要求國民政府必須廢除憲法,否則不和談。 國共內戰由此全面爆發。 到了1949年春天,國共在北平重新和談的時候,共產黨的和談條件第一條就是「廢除偽法統」。

這些事情並不遙遠,制憲的民主人士應該牢記在心。 制憲最需要權威,而中國是一個大國,各派勢力坐在一起商討制憲,還能通過一個能為各方接受的有權威的憲法,這個看似簡單的事情確是難度極大,風險 極高的工作。 選舉制憲代表,起草憲法草案,召集制憲會議,討論通過草案,每一步都險象環生。 如果各懷心思還算正常,但杯葛拖延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憲法難產事小,分裂內戰事大,搞不好就是腥風血雨。 就算和平制憲,可是憲法缺乏威信,有勢力不接受,也增加了行憲的困難。

而恢復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就迴避了重新制憲這一環節。 中華民國憲法脫胎於國民黨,共產黨和第三勢力共同商議的《政協憲草》,憲法的執筆人是中國社民黨的憲法學家張君勱。 憲法草案經過了國民黨和共產黨這兩個對立大黨的商議,得到了各界的背書。 由於國民黨的退讓,儘管共產黨杯葛制憲國民大會,但最終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與各方一致同意的草案基本相同(當時共產黨聲稱該憲法違反政協草案是胡攪蠻纏,是為了打內戰而尋找藉口)。 由於制憲過程充分民主,憲法內容經過各方討論商定,憲法的權威性得到了保障。

雖然制憲過程有瑕疵(在中共拒絕出席的情況下,召開制憲會議違反政協決議),但中華民國憲法在製定之後,在中國大陸舉行過一次國會代表選舉,召集了第一次國民大會, 選舉了正副總統,民選國會的召開是對憲法權威性的追認,就如同辦理結婚是對婚前生子的追認。 此後內戰失敗,該憲法一直在台灣適用。 雖然增修若干次,但是主體部分基本上未動。 將憲法恢復到中國大陸,就等於回到1948年行憲的狀態,制憲的風險就不存在了。

其次,憲法制定之後,行憲又是成本龐大的事。 中國大陸僅在1946-1948年短暫施行民主選舉和召集民選議會。 經過共產黨長期的管理,大陸民眾嚴重缺乏民主訓練,憲法的司法實踐也幾乎為零(事實上中國大陸迄今唯一的一次憲法司法實踐就是齊玉苓案)。 這樣的社會行憲難度可想而知。 民眾缺乏法制意識和民主參與經驗而民粹主義盛行,導致民主制度被顛覆也不是沒有先例(請參考德意志魏瑪共和國歷史)。

中華民國憲法是大中華圈內唯一被嚴格施行的民主憲法。 根據該憲法,台灣經歷了地方行政長官選舉,國民大會代表增選,以及後來的總統直選。 憲法的半總統制架構也經過了台灣的幾十年實踐而終漸成熟。

恢復中華民國憲法的最大優點之二,就是可以直接把台灣的行憲實踐和司法實踐搬過來。 如果兩岸能夠統一, 台灣的法官可以直接充實大陸的司法機構,台灣的選舉經驗和國會議政經驗可以直接為大陸效仿,從而迴避了民主制度建立之初的很多彎路。

其三,從內容上來說,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最適合中國國情。 該憲法的製憲方包括了代表中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利益的國民黨,和代表工農利益的共產黨,以及第三方面。 他們的憲法草案也考慮了中國各方利益。 舉例說,人權保障一章,就加入了共產黨極力主張的「警察抓人必須在24小時內移交法院審理」。 (眾所周知,2019年共產黨抓了楊恆均之後半年都沒有移交法院。)這樣的政治對立氣氛,反而大大提高了憲法的公正性和對人權保障的力度。

零八憲章提出的聯邦制方案,中國人其實並不陌生。 早在1923年的曹錟賄選憲法,就是一部聯邦制憲法,後來毛澤東的老家湖南也制定了省憲法。 1946年在討論憲法草案的時候,共產黨也一再要求施行聯邦制,被國民黨否決。 聯邦制在中國多次被嘗試,最終被放棄,其中的原因複雜。 但是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充分考慮到蒙古和西藏兩個地方的利益,施行蒙古和西藏的地方自治制度,其實已經為中國未來提供了一套方案。

恢復1946年憲法,不是否定聯邦制,因為任何憲法都可以被修改。 如果將來證明聯邦制更適合中國,只需要修改相應的章節(第十一章)即可,完全不必要因此重新制憲。

還有一點大家不要忘記,恢復中華民國憲法,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案。 在中共的專制陰雲之下,台灣長期堅持該憲法,將其視為民主的基石。 未來中國大陸如果採用了該憲法,那麼台灣和大陸統一的障礙將瞬間消失。 屆時,兩岸各有一個使用該憲法的「中央政府」不僅是毫無道理的事情,而且根本違反了憲法的許多條款。

中華民國憲法中當然有過時的條款,例如憲法規定國民大會代表的數量,是每五十萬人口的縣選出一名。 這個比例是依照當時中國4.7億人口來計算的,如果以今天中國的人口數量,就有點多了。 但是這樣的問題完全可以從技術上去修憲解決。

物理學上,有一個最小作用量原理,就是說,物理量的經典運動路徑,總是沿著作用量最小的軌道。 中國的民主化也是如此,如果有現成的優秀憲法在台灣適用了多年,重新制憲就是廢除不切實際的事。 如果有民主化的捷徑可以走,「摸著石頭過河」繞遠路就無法說服民眾。 中國經不起折騰,共產黨折騰了中國多年,等他到台之後,中國最需要的就是少折騰。 畢竟按照物理定律運作,比按照個別人的意志運作,可靠的還要多。

最後我推薦中國大陸的朋友們讀一本書,就是司徒一先生寫的《民憲論》。 這部書基本上與中國大陸支持民主化的朋友們主要觀點一致。 法學層面上,書中的論述也極為專業,是一本優秀著作。

有人一直都想問我的都是這些未來後面遲早都有可能會發生的話題,共產黨倒台後中國會再一次陷入專制嗎?中國大陸的朋友們應該考慮真正的共產黨領導起義奪取政權的情況,因為泛左翼到泛右翼的奪權幾率差不多。 哪派奪權這是根據歷史的進程決定的。 似乎民主主...
26/09/2023

有人一直都想問我的都是這些未來後面遲早都有可能會發生的話題,共產黨倒台後中國會再一次陷入專制嗎?

中國大陸的朋友們應該考慮真正的共產黨領導起義奪取政權的情況,因為泛左翼到泛右翼的奪權幾率差不多。 哪派奪權這是根據歷史的進程決定的。 似乎民主主義者不善於進行革命,輕視,甚至恐懼革命,更熱衷於改良,這就導向了一個結論——民主主義者難以自主奪權,總認為自己無法和有組織的右翼專制主義力量對抗(實際 也是這樣),所以只能會是有軍事武裝的人掌權,難以轉變為民主政權。

64事件應該警示了中國大陸的朋友們:在刺刀臨頭的時候,「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口號除了剝奪人民反抗的權力還有什麼作用呢? 如果不獲得人民的支持並和敵人進行你死我活的鬥爭,政權怎麼會輕易的到你們的手裡,實現民主呢? 改良主義的軟弱性,且易於妥協性,意味著遇到了難以對抗的權力就很可能會修正路線或失敗。 沒有誰會主動讓出權力的,任何權利都是鬥爭的結果。 當然,有些民主主義者很少接觸民眾,只在學生群體和家庭中有一定影響力,這樣的確沒辦法革命和鬥爭。 只有親近人民,培養群眾基礎並發動他們,和他們一起爭取解放,這樣才可以進行革命,或進行有影響力的鬥爭。

革命仍然有很大的可行性,只是與比20世紀相比風險和成本增加了。 資本主義的經濟週期(或法西斯主義的畸形經濟)注定了他的經濟將在未來崩潰,新的革命機會也將在那時到來。 誰能取得群眾基礎,誰就能在政治動盪中佔上風。

那麼談回問題本身,中共倒台後,泛左翼革命的話,我認為中國大陸的革命會被介入,但透過各種方式得到一個較為完整的版圖,台灣應該不會被併入,獨立的區域也會少於二個。 泛右翼革命不太可能發生。 民主革命也不太可能發生,民主改良的話,所謂的中華民族這個愚蠢的民族主義觀念將會被清除,屆時會有很多地區獨立,香港和台灣可能會基於地緣被劃到大陸影響圈中。 這幾種革命可能會一次發生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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