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P律師,是執業律師、大學講師、法人顧問、法學博士攻讀中。原本夢想當漫畫家,卻讀了法律做了律師,便將做律師的所見所聞畫成一篇篇的漫畫。合作或付費諮詢請寄信:[email protected]

2026年第一天看了好幾本書,其中一本書提到日本企業拋棄過去的「垃圾業務」,將資源投入到新成長領域,例如SONY放棄部分傳統電子產品等垃圾業務,投入到CMOS影像感測器、娛樂等。如果想要持續成長、因應時代發展前進,企業必須拋棄「垃圾業務」。...
01/01/2026

2026年第一天看了好幾本書,其中一本書提到日本企業拋棄過去的「垃圾業務」,將資源投入到新成長領域,例如SONY放棄部分傳統電子產品等垃圾業務,投入到CMOS影像感測器、娛樂等。

如果想要持續成長、因應時代發展前進,企業必須拋棄「垃圾業務」。我想了想,那對於律師來說,現在律師的「垃圾業務」是什麼?

請見本篇方格子限時三小時免付費文章:https://vocus.cc/article/695652e1fd89780001dfdd18

#讀書心得 #律師人生 #律師業務 #詐欺 #免費諮詢

詐防條例三讀修正的部分重點早上讀報,看到昨天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我看了一下,對照之前法務部新聞稿,有幾個重點值得關注:一、「下修」詐騙金額達100萬元(原本500萬),就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
31/12/2025

詐防條例三讀修正的部分重點

早上讀報,看到昨天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我看了一下,對照之前法務部新聞稿,有幾個重點值得關注:

一、「下修」詐騙金額達100萬元(原本500萬),就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條文第43條)。

二、必須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並於檢察官偵
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被害人
達成「調解或和解全部金額」,「得」減輕其刑,非「必」減輕(修正條文第47條)。

三、為了加速審理源源不絕的詐欺案件,這次修法讓原本應合議(三位法官)的重罪詐欺案,原則上改由獨任(一位法官)審理(修正條文第44條)。

#詐欺 #修法 #詐騙 #防詐條例
#法官的日常

 #旁觀律師人生 test 6 :手機沒有未讀訊息的律師晚上回電一位律師前輩,他說我是佛系律師,訊息和電話常幾小時後回覆。他說他手機不存在未讀訊息,除非不能碰手機,否則手機不離手,保持在秒回訊息狀態。他說他連做夢都夢到回訊息,因為很多時候,...
30/12/2025

#旁觀律師人生 test 6 :手機沒有未讀訊息的律師

晚上回電一位律師前輩,他說我是佛系律師,訊息和電話常幾小時後回覆。

他說他手機不存在未讀訊息,除非不能碰手機,否則手機不離手,保持在秒回訊息狀態。他說他連做夢都夢到回訊息,因為很多時候,沒有立即回覆,就會錯失一個大案。

我說:果真是億元級律師。

#訊息

打開脆,看到很多討論全律會聲明的貼文。最近在修公司法講義,寫到公司法最近通過第387條之1第1項規定:「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我在想,如果這條改成:「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
30/12/2025

打開脆,看到很多討論全律會聲明的貼文。

最近在修公司法講義,寫到公司法最近通過第387條之1第1項規定:「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

我在想,如果這條改成:「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其指定非營利組織『或聘請律師』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可以擴大多少律師業務?

但是,修法牽涉多方利益團體,還要顧及民眾反彈(會比全律會聲明引起更大反彈),不是容易之事。

在法規資料庫搜尋「經會計師」的條文有327條,這創造很多的會計師業務。相較之下,律師在企業日常營運的「法定必要性」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我一直很好奇會計師公會是怎麼做到的?我們律師可以依循相同模式嗎?

#律師公會 #全律會 #律師業務 #公司法 #白話公司法

早上看到AI  #陳志明醫師 新聞,一個假醫師竟然有快三萬人訂閱,這讓我想到之前幾家  #出版社 給我的建議:一、真的律師可以透過專業形象與影片「露臉」行銷,建立專業信任。之前有出版社建議我,如果我要出寫給大眾看的法律書籍,一定要露臉,這樣...
30/12/2025

早上看到AI #陳志明醫師 新聞,一個假醫師竟然有快三萬人訂閱,這讓我想到之前幾家 #出版社 給我的建議:

一、真的律師可以透過專業形象與影片「露臉」行銷,建立專業信任。之前有出版社建議我,如果我要出寫給大眾看的法律書籍,一定要露臉,這樣讀者才會有信任感。

​二、別只講法條,甚至「不要」在文中引法條(法條放到最後或註腳),直接說民眾最在乎也最應該知道的重點,提供聽得懂的解決方案。

​三、一旦經營社群平台,再忙,還是要「規律」產出內容,這樣才能持續產生流量,千萬不要像P律師最近一週沒有發文。

#專業 #律師業務 #律師人生 #社群經營 #臉書

今天聽到一個真人真事笑話,一位民眾和律師說:我現在用AI就可以寫訴狀,根本不用你們律師,你們律師要沒工作了。律師有禮貌問:請問你是付錢訂哪個AI?民眾回:用免費的就好,幹嘛付錢。結論:不會付費的,還是不會付費。圖片出自  #全國律師月刊 #...
22/12/2025

今天聽到一個真人真事笑話,一位民眾和律師說:我現在用AI就可以寫訴狀,根本不用你們律師,你們律師要沒工作了。

律師有禮貌問:請問你是付錢訂哪個AI?民眾回:用免費的就好,幹嘛付錢。

結論:不會付費的,還是不會付費。

圖片出自 #全國律師月刊
#律師人生

準備考高中的姪女,上周問我最後幾個月怎麼準備考試?我這幾天晚上想了想,準備考高中基本上和國家考試有共同的心法與方法:第一,常提醒自己「少點成敗得失心,多些及時努力的精進心,成功機率自然會增加。」無論是考試還是面對各種挑戰,能幫我們突破挑戰的...
22/12/2025

準備考高中的姪女,上周問我最後幾個月怎麼準備考試?

我這幾天晚上想了想,準備考高中基本上和國家考試有共同的心法與方法:

第一,常提醒自己「少點成敗得失心,多些及時努力的精進心,成功機率自然會增加。」無論是考試還是面對各種挑戰,能幫我們突破挑戰的,絕對不是患得患失的心理,而是當下及時的努力。

第二,多些運動。我回想國中到後來考國考,其實常常考試寫到一半頭眼昏花。之前覺得自己是坐太久,但應該是體力太差。

回顧上榜那年,準備考試期間原則上是每週慢跑三到五次,每次二到三公里,考試前三週則是天天跑。我自己感覺,運動就是活化大腦最好的特效藥,不只可以讓頭腦更清楚、準備考試時少些憂鬱多些快樂、提升學習能力,還能讓自己禁得起考試,耐得住漫長考試過程與一直動筆寫答案的操勞。

第三,建立自己的錯誤筆記本。有位日本律師曾說:「其實失誤的地方,隱藏了珍貴的寶藏。」確實如此,這本筆記本記錄了自己犯過的錯誤,也提醒自己該注意的地方,這本不只是錯誤筆記本,更是「金榜筆記本」。

#國家考試 #準備考試
#早知道就這樣準備國考
博客來:https://reurl.cc/x6qLnE。

體感生不如死早上到戶政事務所辦印鑑證明,等待時聽大家來辦什麼。只有一組人來辦出生登記。其他的聽談話內容,講到親人存款要領出來、問窗口如何調閱被繼承人所有土地資料、問國稅局遺產稅申報需要什麼資料、以及窗口問民眾繼承人有誰。還有民眾問戶政窗口怎...
19/12/2025

體感生不如死

早上到戶政事務所辦印鑑證明,等待時聽大家來辦什麼。

只有一組人來辦出生登記。其他的聽談話內容,講到親人存款要領出來、問窗口如何調閱被繼承人所有土地資料、問國稅局遺產稅申報需要什麼資料、以及窗口問民眾繼承人有誰。

還有民眾問戶政窗口怎麼辦拋棄繼承!?

或許或許,律師公會可以在戶政事務所設遺產繼承法律諮詢櫃檯。對民眾、戶政與律師來說,或許在比市政府效益還高。

#遺產稅 #除戶 #印鑑證明 #戶政 #繼承

台北律師費贏過東京好幾年前看到一篇新聞報導寫到「台北律師費用 亞洲墊底」,報導是引用瑞士寶盛私人銀行2017年《財富報告:亞洲》調查報告。前陣子演講講到台北律師費在亞洲算很低的,讓我想到這篇新聞報導,我因此搜尋瑞士寶盛私人銀行最新報告《20...
18/12/2025

台北律師費贏過東京

好幾年前看到一篇新聞報導寫到「台北律師費用 亞洲墊底」,報導是引用瑞士寶盛私人銀行2017年《財富報告:亞洲》調查報告。

前陣子演講講到台北律師費在亞洲算很低的,讓我想到這篇新聞報導,我因此搜尋瑞士寶盛私人銀行最新報告《2025年全球財富及高端生活報告》 有無提到台北律師費。

有的!最新報告中,台北律師費用不是亞州城市最低的了,台北居然贏過東京!

#律師費 #東京 #台北 #律師人生

剛剛找以前貼文,看到七年前這篇貼文
18/12/2025

剛剛找以前貼文,看到七年前這篇貼文

◎ 賴清德 蔡英文總統在首次的司法改革籌備會議上,提示司法改革的方向,要求司法界建立一個屬於人民,能夠打破高牆、讓人民參與的司法,對照近日所發生的事,還真是切中司法要害!

建商反悔不賣預售屋,她堅持告到底,法院判建商要賠買家所失利益2812萬一位律師前輩分享一個判決,是一個發生在高雄橋頭科學園區房價起飛前的真實故事:一個買家買了預售屋後,建商卻說不賣了,買家將建商告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建商須賠償所失利益281...
17/12/2025

建商反悔不賣預售屋,她堅持告到底,法院判建商要賠買家所失利益2812萬

一位律師前輩分享一個判決,是一個發生在高雄橋頭科學園區房價起飛前的真實故事:一個買家買了預售屋後,建商卻說不賣了,買家將建商告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建商須賠償所失利益2812萬元。

時間拉到民國108年(2019年),那時候台積電還沒宣布要去高雄設廠,橋頭房價還很親民。一位曾小姐看上了位於橋頭新市鎮的預售案「京OO遠」,經過幾個月的來回議價,終於在當年11月談妥了一間黃金店面加上車位。雙方約定總價1,810萬元,曾小姐當場開心地付了10萬元定金,拿到了一張俗稱的「紅單」(購屋預約單),並約好一個月後正式簽約......。

後來建商主張:「那張紅單上有寫『價格須經公司同意』,現在老闆覺得賣過低了,不同意這個價格,所以不賣了!」

更詳細的案件事實、原告請求權基礎與法院判決重點,請見本篇方格子付費文章「建商反悔不賣預售屋,她堅持告到底,法院判建商要賠買家所失利益2812萬」:https://vocus.cc/article/69429652fd897800013de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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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損害賠償 #預售屋 #橋頭 #台積電 #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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