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P律師,是執業律師、大學講師、法人顧問、法學博士攻讀中。原本夢想當漫畫家,卻讀了法律做了律師,便將做律師的所見所聞畫成一篇篇的漫畫。合作或付費諮詢請寄信:[email protected]

就是昨天,昨天竟然有三位當事人傳ChatGPT生成的契約、存證信函與協議給我看,叫我看一下有什麼要改的。我選擇不當下回應,打算睡到明天早上再做適當回應,避免情緒用字。剛剛想到問始作俑者ChatGPT,它的回答是:「你可以用專業而委婉的語氣回...
28/07/2025

就是昨天,昨天竟然有三位當事人傳ChatGPT生成的契約、存證信函與協議給我看,叫我看一下有什麼要改的。

我選擇不當下回應,打算睡到明天早上再做適當回應,避免情緒用字。

剛剛想到問始作俑者ChatGPT,它的回答是:

「你可以用專業而委婉的語氣回覆,表達你已經發現內容有明顯錯誤(例如條文編號錯誤),但也避免對對方或AI工具做直接批評,同時提醒他們:這種法律文件仍需由專業人士審閱才能放心使用。」

沒想到我現在一天、短短一天居然可以遇到三次叫我看ChatGPT生成的法律文件,我想法院從業人員應該可以看到更多。

#律師人生

今早看報,讓我想到2018年公司法增訂第173條之1規定,過半數股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當股東用到這條,多半是為了改選董監事。這條規定增訂後,我和律師同道都遇過,客戶聯合其他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想要拉下原本的經營團隊。但,其他股東之所以...
28/07/2025

今早看報,讓我想到2018年公司法增訂第173條之1規定,過半數股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當股東用到這條,多半是為了改選董監事。這條規定增訂後,我和律師同道都遇過,客戶聯合其他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想要拉下原本的經營團隊。

但,其他股東之所以願意加入揪團召集股東臨時會,不見得是認同客戶想法或經營方針,而是對原本經營團隊的不滿。

所以,當別人做出有利你的決定,不等於他喜歡你或贊同你這個人,可能是因為他更討厭對方。

------------
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前項股東持股期間及持股數之計算,以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之持股為準。」

圖出自蕭富庭,《公司法》,書泉出版。

以前在保險公司工作時,當時科長說:「在保險公司做理賠人員是第十九層地獄。」這幾天處理保單理賠爭議,也有這種感覺。其中一個問題涉及保險法第127條規定,即如果在簽訂保險契約時,被保人就已經罹患某種疾病,那麼保險公司對這個已經存在的疾病,就不用...
27/07/2025

以前在保險公司工作時,當時科長說:「在保險公司做理賠人員是第十九層地獄。」

這幾天處理保單理賠爭議,也有這種感覺。其中一個問題涉及保險法第127條規定,即如果在簽訂保險契約時,被保人就已經罹患某種疾病,那麼保險公司對這個已經存在的疾病,就不用理賠。

那怎麼算被保人就已經罹患某種疾病?是誰要舉證?檢查報告僅記疑似或發現腫塊等於已罹病嗎?

詳見我在方格子付費文章「被保人投保前檢查報告寫疑似或發現腫塊,等於已罹病嗎?保險公司能拒賠嗎?」:https://vocus.cc/article/6885900efd89780001e65b21
----------
手刀前往訂閱【 #趨吉避凶的法律思維課】:https://reurl.cc/3Marm8
每月更新數篇文章,從實例萃取出問題意識與正確觀念,希望能與讀者分享一些常見法律相關問題,提供生活法律面向的趨吉避凶實用建議。

剛剛看到大法官新聞,讓我想到前陣子和一位老師聊天。我們兩位在法律求學路途上,都有遇到不同的老師,有壓榨研究生的、有提攜學生的、有八面玲瓏的。聊著聊著,我們發現彼此最敬佩的,其實是兩種老師:第一種,是「無負評」型的老師。持續精進專業、教學認真...
25/07/2025

剛剛看到大法官新聞,讓我想到前陣子和一位老師聊天。

我們兩位在法律求學路途上,都有遇到不同的老師,有壓榨研究生的、有提攜學生的、有八面玲瓏的。

聊著聊著,我們發現彼此最敬佩的,其實是兩種老師:

第一種,是「無負評」型的老師。持續精進專業、教學認真、待人和善,謙遜卻有力量。套句木村拓哉之前形容金城武的話:「根本無死角」。這樣的人,光是存在,就令人安心,也讓人想成為更好的自己。

第二種,是「勇於直言」型的老師。該說的就說,該做的就做,即使知道會得罪人,也無所畏懼。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而是內心有一把尺,知道什麼該堅持、什麼不能退讓。

寫到這裡,讓我想到幾年前看到學生在其他學生貼文留言:我是她大學少數記得的老師。

不知道我在學生心目中,是哪種類型的老師?

#教學人生

昨晚和老婆,以及剛剛和客戶都在討論什麼是「情節重大」。和老婆討論的是職安法草案的職場霸凌規定,和客戶則是討論某法規定寫到「情節重大」。客戶問我某種情況是不是「情節重大」?成功機率有多高?我說:我可以告訴你過去情節重大的案例,但我無法確定某情...
24/07/2025

昨晚和老婆,以及剛剛和客戶都在討論什麼是「情節重大」。

和老婆討論的是職安法草案的職場霸凌規定,和客戶則是討論某法規定寫到「情節重大」。

客戶問我某種情況是不是「情節重大」?成功機率有多高?我說:我可以告訴你過去情節重大的案例,但我無法確定某情況是否絕對屬情節重大。

我接著問:你覺得我是帥哥嗎?客戶說:你是我看過律師最帥的。

我哈哈哈笑回:謝謝,但我老婆常說我不是帥哥,帥不帥以及重大與否,是評價,評價都是見仁見智的。

#律師人生
#生存所需的行政事務

回桃園老家,和姪女聊到職業,姪女問有沒有不會用到數學、理化的職業。嗯,數學無所不在。縱使是律師,處理案件還是要用到數學,例如分割共有土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雖然身邊不少人選法律系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數理不好(包括我)。 #法律系  #...
24/07/2025

回桃園老家,和姪女聊到職業,姪女問有沒有不會用到數學、理化的職業。

嗯,數學無所不在。縱使是律師,處理案件還是要用到數學,例如分割共有土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雖然身邊不少人選法律系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數理不好(包括我)。

#法律系 #數學

上周有長輩問我:如果想讓其中一個子女完全不能繼承遺產,只要遺囑寫他/她不能繼承就可以嗎?答案:除了表示他/她不能繼承,還要這位子女對長輩有重大的虐待或侮辱情事。剛剛寫訴狀查判決,偶然看到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817號民事判決,這判決值得...
23/07/2025

上周有長輩問我:如果想讓其中一個子女完全不能繼承遺產,只要遺囑寫他/她不能繼承就可以嗎?

答案:除了表示他/她不能繼承,還要這位子女對長輩有重大的虐待或侮辱情事。

剛剛寫訴狀查判決,偶然看到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817號民事判決,這判決值得一讀。這判決寫到:「被繼承人終年臥病在床,繼承人無不能探視之正當理由,而至被繼承人死亡為止,始終不予探視者,衡諸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足致被繼承人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之情節,亦應認為有重大虐待情事。」

白話說:如果父母(被繼承人)長期生病臥床,作為子女(繼承人)卻沒有正當理由,從頭到尾都不去探望、關心,一直到父母過世都不聞不問。這樣的行為,用我們社會重視孝道的傳統來看,會讓父母在心理上感受到非常大的痛苦。因此,這種冷漠疏離的態度,也可以被認定是對父母的「重大虐待」。

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繼承 #繼承人 #特留分 #遺產 #遺囑
----------
手刀前往訂閱【 #趨吉避凶的法律思維課】:https://reurl.cc/3Marm8
每月更新數篇文章,從實例萃取出問題意識與正確觀念,希望能與讀者分享一些常見法律相關問題,提供生活法律面向的趨吉避凶實用建議。

昨晚到剛剛的我是職場霸凌吸引器接到職場霸凌演講邀約,昨晚一位老師和我分享他正在寫一篇職場霸凌文章,早上朋友和我說他遇到職場霸凌。和朋友聊到,我人生中也遇過不少職場霸凌,其中一個是主管發全公司公開信指責我懶惰、偷懶,表達我是個懶惰的人。這樣應...
23/07/2025

昨晚到剛剛的我是職場霸凌吸引器

接到職場霸凌演講邀約,昨晚一位老師和我分享他正在寫一篇職場霸凌文章,早上朋友和我說他遇到職場霸凌。

和朋友聊到,我人生中也遇過不少職場霸凌,其中一個是主管發全公司公開信指責我懶惰、偷懶,表達我是個懶惰的人。

這樣應該是侮辱,而且發全公司公開信,屬情節重大,應該符合職安法草案定義的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

----------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第22條之1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職場霸凌,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之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律師圈有個傳說:有位律師先進總喊我都沒有案子,結果他一次用現金買了二戶房產。我上周末和朋友聊天與臉書留言聊到律師工作或業務,我跟隨先進腳步而回覆:我都沒有案子。結果,這兩天本來就排定對外演講又遇到客戶突然來急件,沒辦法好好休息。沒想到「我都...
22/07/2025

律師圈有個傳說:有位律師先進總喊我都沒有案子,結果他一次用現金買了二戶房產。

我上周末和朋友聊天與臉書留言聊到律師工作或業務,我跟隨先進腳步而回覆:我都沒有案子。

結果,這兩天本來就排定對外演講又遇到客戶突然來急件,沒辦法好好休息。沒想到「我都沒有案子」這幾個字魔力真強,就像學生時代遇到同學說自己都沒念書卻考第一名一樣。

#律師人生

發完廢文,繼續趕工作。

Address

Taipei
106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Business

Send a message to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