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2025
為堅持40%淨稅收立場
貝尼迪辭內閣部長
亞庇9日訊|聯邦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長拿督依溫貝尼迪宣佈,將辭去內閣部長職務。貝尼迪在面子書上發文告說,為了堅持沙巴40%淨稅收權的立場,以及爭取落實《1963年大馬協議》,將會辭去內閣部長。
「我將致函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告知他我辭去聯邦內閣部長。」他重申過去3年本身在內閣期間親眼看到總檢察署在沙巴40%稅收權課題上的處理方式,與他本身作為民統黨主席的立場截然相反。
貝尼迪也是兵南邦國會議員,克達邁央州議員。「我感謝首相在內閣中給予我的空間,這使我得以為沙巴的權利而奮鬥。」貝尼迪說,雖然總檢察署還未有決定,但從書面判決中可見總檢察署在法庭上表達的立場與觀點,而他認為總檢察署不會改變立場。
「因此,我將堅持我的原則,依據民統黨章,繼續為《1963年大馬協議》及沙巴在《聯邦憲法》下的權益而奮鬥。」貝尼迪表示,民統黨黨章規定,其成立目標之一是爭取落實《1963年大馬協議》以及沙巴在聯邦憲法中享有的權利。
他指出,民統黨的鬥爭亦是以憲制基礎文件為依據,包括《科博德委員會報告》、《政府間委員會報告》、《1963年大馬協議》及《大馬法令》。「這些憲制基礎文件,理應獲得尊重且成為大馬聯邦方向與未來根基。這包括尊重、承認並落實沙巴享有的40%稅收權,如《聯邦憲法》第112C條及第10附表第4部分第2(1)小節所規定。」
貝尼迪指出,他已閱讀沙巴40%淨稅收權案的書面判決,當中可見總檢察署所表達的立場與觀點,忽視了大馬成立的歷史背景,即沙巴同意合組聯邦的條件。「我無法同意總檢察署的立場與觀點,而總檢察署是首相與聯邦政府的法律顧問。在總檢察署維持這種立場的情況下,我認為繼續擔任內閣成員極為尷尬。」
「過去三年,我在內閣期間親眼看到總檢察署在沙巴40%稅收權課題上的處理方式,與我作為民統黨主席的立場截然相反。」他說,作為民統黨主席,希望看到沙巴的這一權利得以落實,而這正是他投身政治的原則與初衷。「我堅持認為,總檢察署不應提出上訴,而應與沙巴州政府展開談判,以落實沙巴40%淨稅收權。」
「我已表明,我無法支持任何與亞庇高庭10月17日裁決相悖的決定,並準備辭去聯邦內閣職務。」另外,依溫貝尼迪表示,將於下週一召開民統黨最高理事會特別會議,討論「沙巴優先」議程,而該議程是民統黨的指導方針。
10月17日,亞庇高庭判沙巴律師協會勝訴,裁定聯邦政府近50年未支付沙巴40%稅收已經違法,且逾越《聯邦憲法》賦予的權力。
法庭就此發出強制令,指示聯邦政府須依據《聯邦憲法》112D條文,與沙巴州政府展開新的檢討,並就1974年至2021年每個財政年度的40%稅收分成達成協議。
該檢討須在90天內啟動,並在180天內完成。目前,總檢察署正審閱判決內容,並將在近期決定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