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25
入中論頌講記(七)
演培法師
民國五十年秋季講於新竹福嚴學舍
己三 顯菩薩戒勝
庚一 辨差別
由誰於誰斷何事 若彼三輪有可得
名世間波羅密多 三者皆空乃出世
這是廣說戒德中的第三顯菩薩戒勝,於中先辨差別。「由誰」,指能持戒的人;「於誰」,指對誰而持戒,亦即持戒的對象;「斷何事」,指斷不殺生等諸事。說得明白一點:由誰等於施者,於誰等於被施者;斷何事等於上面所說的布施之物。如持不殺生戒,我是能持戒者,彼可為我,所殺的對象,在這所殺的對象上,除去殺的念頭及動作,是為持戒的三輪。「若彼」持戒的菩薩,自覺有實在的持戒「三輪可得」的話:我是實實在在的能持者,彼諸有生命的動物,是我所持的實在對象,每一戒條都是實在而不可違犯的。這樣的持戒,我們就稱他「名世間波羅密多」。反過來說,了解持戒等的「三者皆」是「空」無自性的,亦即所謂三輪體空的,「乃」可名為「出世」波羅密多。所以同樣是持戒,由於認識的不同,而有世間出世間的差別。世間持戒波羅密多,不能說它沒有功德,亦不能說這人不極為難得,但以解脫來說,這還不能獲得解脫。「戒是正順解脫之本」,要使所持戒成為解脫戒,必要運用智慧,了達持戒的人,持戒的對象,所持的戒條,都是無實自性可得的。
庚二 明勝用
佛子月放離垢光 非諸有攝有中祥
猶如秋季月光明 能除眾生意熱惱
這是總明二地持戒所有功德勝用。「佛子」,指二地菩薩。第二離垢地菩薩,因為持戒清淨,離諸一切垢染,所以如明「月」般的播「放」出清淨「離垢」的「光」輝來,朗照一切。「非諸有攝有中祥」者,諸有,略指三有,中指九有,廣指二十五有。意思是說:二地菩薩所持淨戒,其所得的功德,不感諸有的生死苦果,因為此戒是出世波羅密多的緣故。雖然如此,但為化度諸有眾生,菩薩仍然要到諸有中來,或在天上,或在人間,示現受生的,受生在諸有中的菩薩,由於戒行莊嚴,尊重道德,任何生命見到菩薩,不但不會遭遇損害,而且得到很大利益,可說是三有中最吉祥者。「猶如秋季」晚上「月」亮所放出的皎潔「光明」,具有一種清涼的功能作用,吾人見了那高掛在空中的一輪明月,不管身心上原來是有怎樣的熱惱不安,到了這個時候,完全化為烏有,而且自覺有種說不出的愉快清涼自在。菩薩在世間,具有無漏戒的功德,令諸眾生見了,就好像見到秋月一樣,所有熱惱悉皆消除,所以說「能除眾生意熱惱」。惱是懊惱,亦即追悔。一個人正在做不正當的事的時候,並不自覺其為不正當,但當做了以後,想想這是不應該做的,於是反而懊悔起來,受到良心相當責備,這時心煩意惱,比什麼都難過,熱惱的反面,不用說,是清涼。為人不做虧心事,內心總是覺得涼爽的。菩薩以持戒的因緣,獲得身心清涼自在,同時復令眾生得到自在清涼!這樣說來,能持淨戒,不論對自對他,都有其勝用的。
丁三 發光地
戊一 略示地位
火光盡焚所知薪 故此三地名發光
入此地時善逝子 放赤金光如日出
菩薩的十地,前面已講了兩地,現講第三發光地。薪是所燒的柴火,柴火放到火中去焚燒時,不要經過好久,就被燒得乾乾淨淨。所知,平常說為所知境,就是我們所認識的一切對象,其所包含的範圍,是非常廣的,凡是所認識的,都叫做所知境。眾生對一切所認識的對象,能不能完全認識,主要是看智慧的大小來決定:智慧大的,所認識的境界就多,智慧小的,所認識的境界就少,若智慧之光放射到一切境界上去,則一切境界無不為我們智慧之所認識。三地菩薩智慧之光,大過一切所知境界,一切所知境界,為菩薩智慧洞達無餘。如火燒薪,薪遇到火,沒有不燒盡的,所以說「火光盡焚所知薪」。然此智慧之光,從什麼地方放出來的?如常說的,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可以了解到,智慧之光是從定放出來的。因此我們知道:三地菩薩所修的定境,是非常深邃的,所以從定中所發出的智慧之光,能照了一切境界。同時,三地菩薩得到一種聞持陀羅尼,對所聽聞過的一切佛法,能夠永除忘失,所以從聞持陀羅尼中,也放出智慧之光來。這個慧光,是聞思所成就的,定所發的慧光,是修所成就的。由於這個原因,「故此三地名發光」。解深密經說:「由彼所得三摩地及聞持陀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止,是故第三名發光地」。
三地菩薩的智慧功能,既然是如此的,那就不論在家菩薩、出家菩薩,只要是「入此」第三「地時」的「善逝子」,就能「放」出「赤」色的「金光」來,其光「如」春山早上「日出」所放射的萬道霞光一樣。赤金色,是說所放的光,如同赤色的黃金,所以經中常說佛放紫金光。善逝,為佛的十種通號之一。逝是往的意思,死的意思。但佛的死(圓寂),不是有諸痛苦的死,而是自由自在的安祥而逝,從此再也不受生死的纏縛。菩薩是從善逝學的,所以稱為善逝子。三地菩薩,定力強,聞思勝,所以能放赤金色的光輝。放智慧光有什麼用?如太陽光放射到什麼地方,什麼地方立刻就沒有黑暗,一切明見無遺。智慧之光放射到什麼所知境上,什麼所知境界,就能明白認識,智慧光沒有到達之處,其所知境就被障蔽而無法認識。所以多一分智慧,多認識一些境界,少一分智慧,少認識一些境界,佛法重視智慧,其原因也就在此。如實說來,不特三地菩薩能發慧光;,就是初二地菩薩亦發慧光,所不同的,初二地的慧光是寂靜的,第三地的慧光是明利的,所以如日初出之光。
戊二 廣說忍德
己一 明當地忍勝
設有非處起瞋患 將此身肉並骨節 分分割截經久時
於彼割者忍更增 已見無我諸菩薩 能所何時何相割
彼見諸法如影像 由此亦能善安忍
以十波羅密多配合十地菩薩所修說,此第三地菩薩所修的是忍辱波羅密多,所以現在特為廣說忍德。「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這是遺教經中所告訴我們的。本頌所說忍德,是從悲智兩方面顯示的,即第一頌以悲明忍,第二頌以智明忍。
「設有非處起瞋恚」者:非處,就是非理非法的意思。世間人們或有觸惱及得罪人的地方,對方沒有涵養而對你生起瞋恚,雖說也是大可不必的,但還有可原諒之處。發心化度眾生的菩薩,特別是以修忍辱為主的第三地菩薩,愛護眾生猶如一子,絕對不會隨便去惱亂眾生的,在道理上講,眾生也就不應該向菩薩發脾氣生瞋恚;可是有些眾生,由於性情暴燥,煩惱特別熾盛,不能理解菩薩的德意,常對愛護他的菩薩,大發雷霆,橫生瞋恚。如法華經的常不輕菩薩,見到眾生就說:「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這是一種好話,也是對眾生極端尊重的表示,眾生理應接受菩薩的宣說,並對菩薩加以恭敬,可是煩惱特重的眾生,不但不知恩,反而罵菩薩,甚至打菩薩,這就是不合法不合理。頌文說為非處起瞋恚,普通說為無理取鬧,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要不得的。
假定現在有這麼一個人,非理非法,無緣無故的對菩薩生起瞋恚心來,而且所生起的這個瞋恚心大得不得了,打罵菩薩,惱亂菩薩還不算,且「將此」菩薩的「身肉並」諸「骨節」,用力一「分」一「分」的加以「割截」,不用說,這是相當痛苦的,而這痛苦又不是短時間的,是要「經」過相當「久」的「時」間的。如是長期割截所有的痛苦,在一般人,我相信,一定忍受不了。可是菩薩,由於悲心的激發,對於割截的眾生,不但不生起一念瞋恚,反而更加增了自己的忍辱力,所以說「於彼割者忍更增」,這是菩薩偉大的地方,亦是菩薩的悲心所使,堪稱名為有力大人。
菩薩以度生為本,而這又完全是出發於悲心,因此眾生對他辱駡甚至割截其身,經過長久的時間都能忍受,沒有大忍力是做不到的。菩薩所以能忍,還是感到眾生的愚癡,體念眾生本身亦做不得主。如經說:「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瞋諸有情」。眾生無理來加害菩薩,不是眾生自己的過失,是被煩惱的驅使,才作出割截菩薩身體的愚笨行為來。眾生自己既不能作主,一切聽煩惱支配而不得不這樣作,像這樣的一個眾生,我們同情他、憐愍他還來不及,哪裡可以更進而去惱恨他?有智慧的菩薩這樣善加觀察以後,再也不會瞋諸有情,所以說於彼割者忍更增。這個忍,與普通說的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不同,那是因為他的力量抵抗不過對方,表面上是在忍讓,內心中實在怨恨不已。佛法所說忍,不但表面要忍,內心尤要不生瞋心,不懷報復之念,不起憤嫉之情,才是菩薩真正的忍辱。
因悲故忍已經說過,因智故忍再為說明。已見之見,不是一般人所說看見不看見的見,而是一種智慧的體驗,菩薩運用其般若智慧,對於諸法加以深深的思惟與體驗,知道一切諸法都是無我的,所以說「已見無我諸菩薩」。既見諸法都是無我的,那裡還有什麼「能所何時何相割」?能是能割的人,或是能割者;所是所割的人,或是所割者。或說:能割的是眾生,所割的是菩薩身體。何時割,時是時間,就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割的;何相割,相是代表東西,或者是刀,或者是箭,或者是戈,或者是矛,利用這些東西,割開菩薩身體。「彼」見無我的菩薩,「見」到如是「諸法一,都是「如影」如「像」,如幻如化的。分開來說:能割者如幻化影像,所割者如幻化影像,是為了達我空;何時割如幻化影像,何相割如幻化影像,是為了達法空。幻化影像,是都顯示空無有實的。如影,如人站在太陽底下,有個影子反映出來,不用說,這人影是假有無實的,如有以為是個實在的人,那必然是錯亂顛倒。如像,是鏡中之像,亦是由人映入其中的,並非鏡中實有其像長存,人對鏡子就有其像,人離鏡子像不可得。如幻如化,就是玩魔術的所幻化出來的老鼠兔子,根本沒有它的實在性可得。果真了達諸法如幻化影像,即使為人割截身體,又有什麼不可忍的?所謂「將頭臨白刃,猶如斬春風」,何痛苦之有?所以「由此亦能善安忍」。不論眾生足怎樣的割截菩薩,菩薩總是那樣泰然自若的忍其所忍。善安忍,既不是老於世故,亦不是所謂涵養深,而是真正通達了諸法空性真理所有的忍,是極稀有極難得的忍。
忍辱與瞋恚,是病藥一對,即瞋恚是惡毒之病,忍辱是佛為眾生所開的特效藥,要治瞋恚的惡病,唯有忍辱的法藥。可是人間最難行的無過於忍,最惡毒的無過於瞋,如入行論說:「無過瞋之惡,無過忍難行」。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要想做個有力大人,做個入道智慧之人,我們認為都有實行忍辱的必要。
己三 明一般忍德
庚一 理除瞋恚
若已作害而瞋他 瞋他已作豈能除 是故瞋他定無益
且與後世義相違 既許彼苦能永盡 往昔所作惡業果
云何瞋恚而害他 更引當來苦種子 若有瞋恚諸佛子
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刹那頃能頓壞 故無他罪勝不忍
科文理除瞋恚,意思是說,在道理上,應該滅除瞋恚,不應生起忿惱,凡是一件事情發生,都當從多方面設想,不可一觸即大發脾氣。如發脾氣,問題可以解決,發發脾氣,猶還可說,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不妨一怒。假定發了脾氣,所發生的問題,不特不得解決,反而更為複雜,試問你發脾氣又有何用?所謂一怒不能令天下安,而且對人對已有損無益,那又何必大動瞋恚?所以如有不講理的人,無理加害了你,你應原諒他的愚癡,儘量忍受自家痛苦。「若」是「已」經被人之所「作害」,「而」你內心中仍然「瞋他」不休,如能得到好的結果,其瞋猶有可恕。可是我們想想:你去「瞋」恨於「他」的時候,他人對你「已作」的損害,「豈能」因為你的瞋他而就可以消「除」?不但不會消除,且由久瞋不息,對己對人兩無所益,所以說「是故瞋他定無益」。既定無益,與其瞋他,不如忍受。如你一隻手指被人割去了,你內心中生大瞋恨,想要報復,正當這個時候,不妨你再想想:我這樣的去報復他,使他也失去一隻手指,我的手指能不能復原?假定是否定的,何必做這損人而不利己的事?果能這樣一想,我相信你就會心平氣和,忍辱為尚,不再想到要如何報復了。如更高一層的想:他所傷害到我的,只是一隻指頭,幸而還沒有割下我的頭顱,生命生存還沒有問題,我又何必恨他?
同時,有人傷害到你,你果不瞋恨他,寬恕他,原諒他,久而久之,他自覺到錯誤,內心亦會不安,深感對你不住,為了彌補他對你的過失,他會處處對你表示好感,甚至終身作為你的好友。如他傷害了你,你又對他生瞋,反而使他對你更生惡感,不但使你現在身心不安,無有利益,而且對你未來也是沒有好處的。如你未來本可得大義利的,由你常生瞋恚,如是瞋恚之火,燒盡你的功德,使你來生不能領受果利,所以說「且與後世義相違」。後世就是未來,義是果利。未得解脫的人,沒有不望來生得大福德的,但你不時的大生瞋恚,與你所希求的後世義利相違,又能怪得誰呢?由此,我們可以明白一個道理:當暴燥的脾氣要發尚未發的時候,你得多加考慮,想想這個脾氣發出來後,是不是會有好的結果?假定沒有好的結果,最好忍受下去,不要讓它發作。無論為現實與未來的利益著想,無論為自己與他人的利益著想,佛法認為忍最第一。
進一步說,假使有人傷害了自己,不要以為他傷害了我,而應想到這是因果循環,因我過去曾傷害了他,所以現在他來傷害我,因果是絲毫不爽的,我應無條件的忍受。如說:「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理應受此損」。西藏有位大喇嘛霞婆瓦說:「若說這不是自己所招致的結果,實是顯示自己完全不是法器」。要知今生他對你傷害使你受苦,可是由你受了這一點苦,而你過去造的惡業所應感受的苦果,卻永遠消除,再也不會受其果了。你承不承認這個因果道理?假定承認的話,「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你應對之生歡喜心,認為他是我滅除重苦的增上緣,對你的增上緣,感激都來不及,哪裡可以對他生瞋恚呢?所以說「云何瞋恚而害他」?為人應當知恩報恩,知恩不報,反生瞋恚,甚至對其大加傷害,這在道理上,怎麼講得適?如你由瞋恚而傷害了他,那你將來所受的果報是很大的,所以說「更引當來苦種子」。如說:不能忍受現在些微痛苦,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痛因,這應認為是最愚癡的事!又有說:「於現在微苦,我且不能忍,何不破瞋恚,地獄眾苦因」?
普通人對普通人生瞋恚,已經是很不對了,「若」果現在有個「瞋恚」心特別大的人,對「諸佛子」(發心的菩薩)也生起瞋恚心來,那他的過失就更大了。大到什麼程度?頌說:「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頃能頓壞」。布施有布施的福德,持戒有持戒的福德,而這些福德都是慢慢積聚起來的。如布施一次有一次布施的福德,持戒一天有一天持戒的福德。現在這個瞋恚菩薩的人,已於百劫當中,修了施戒福德,時間不可謂不長,福德不可謂不大,可是如是之長而又如是之大的福德,在你對菩薩生瞋恚的一刹那之間,全部毀滅無餘。「瞋恚之火,能燒功德之林」;「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都是這個道理。入行論亦說:「千劫所施集,供養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壞」。千劫所集供養三賓的功德,當然是很大的,若你想要摧毀這些功德,不須什麼大鐵錘、金剛鑽之類,只須一念瞋恚,就全部化為烏有。入中論釋說:「菩薩生瞋且壞善根,況非菩薩而瞋菩薩」?所以眾生對菩薩生瞋,其罪惡是很大的,所受苦果也是極重的,重大到其他罪惡苦果所不能及。所以說「故無他罪勝不忍」。如貪,在學佛者的立場來說,也是一種極大的禍患,但比之瞋心卻好得多,如人貪名,就不敢做種種壞事,因為做了壞事,名譽立刻掃地。如癡,也是一種罪惡,由於糊塗,可做出很多不合理的事來,但仍不及瞋恚過失來得重大!就現實世間說,瞋恚這東西:小則可以破壞彼此之間的友誼,如向來是對很要好的朋友,但因偶而動了一念瞋怒,過去所有友誼一筆勾銷,從此成為路人不如;大則引發世界的戰爭,破壞世界的和平,過去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那次不是由於為首者的一念瞋心而起?所以瞋恚,不論對個人、家庭、社會、國家、世界,都是不利的!沒有瞋恚的最好不動瞋恚,已有瞋恚的最好設法撲滅瞋恚,不要讓它無限制的蔓延,以危害世界人類!
庚二 法應安忍
辛一 忍不忍德失
使色不美引非善 辨理非理慧被奪 不忍令速墮惡趣
忍招違前諸功德 忍感妙色善士喜 善巧是理非理事
歿後轉生人天中 所造眾罪皆當盡
不忍有四種過失,忍有四種功德。此中,初頌明不忍過,次頌明忍功德。不忍的四種過失是:
一、「使色不美」:色是容顏面貌,一個人的容貌,生得美麗或醜惡,佛法說來,與有無瞋恚有關,過去生中如喜動輒生瞋的,那你今生所生的容貌,就是醜陋的。如過去生中時時笑口常開,那你今生所生的容貌,就是美麗的。今生生了一付俊美的面孔,假使不知時時保護它,動不動的生瞋恚,則你面孔就會慢慢的變成難看了,因為瞋恚生起時的那個樣子,是足怪難看的,所謂勃然變色,見者生畏,就是使色不美最好的證明。本生論說:「忿火能壞妙容色,雖飾莊嚴亦無美」。忿瞋之火燒壞了你的妙顏,任你怎樣把它修飾莊嚴,再也不會漂亮起來。
二、「引非善」:善是道德行為,非善是不道德的行為。如人在世,專做一些殺人放火不道德的勾當,推究它的根本原因,大都還是由於瞋心之所驅使。本生論說:「由忿串習諸惡業」。損害善法使諸善行不得生起的,無過不忍,除了不忍,更無餘惡比這更重大的了。所謂殺生、偷盜等種種惡業,除少部份是由貪引起來的而外,大多數還是由瞋所引生的。
三、「辨理非理慧被奪」:簡單的說,是慧被奪。一個人所以能夠辨別是非邪正,完全是智慧的作用。當人在理智清醒時,無論發生多麼大的事情,他能立刻判斷事情的原委,辨別誰是誰非,誰對誰不對,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讓它亂發脾氣;若被瞋火燒暈頭腦的人,理智被感情蒙蔽,一任感情的奔放,那就是非邪正不分了,明明是對的認為不對,明明有道理的認為沒有道理。於是使得原有辨別是非邪正的智慧,因為瞋心的生起,就被瞋恚之所奪去,再也沒有辨別是理非理的能力了。
四、「不忍令速墮惡趣」:謂人沒有生瞋心時,是非真偽分別得極為明白,等到瞋心一起,真偽不辨,是非不明,胡作妄為,於是就造下了惡趣之因,很快的令你墮入惡趣。本生論說:「忘失成辦自利益,由忿燒惱趣惡途……由忿串習諸惡業,百年受苦於惡趣」。
此中四種過失,前三種是屬現生的,後一種是屬來生的。由此可知:瞋恚對於現在未來,都是無益而有害的。
反過來說:「忍招違前諸功德」。一個人能忍,不但上面四種過失都沒有了,而且還能得到如下所說的四種功德:
一、「忍感妙色善士喜」:不生瞋恚,和藹可親,任何人見了都是歡喜的,所以感得美麗的容貌,具足微妙的色相,使得善士對你生起歡喜,而且很樂意的接近你,試問誰不願意如此?攝波羅密多論說:「忍為巧處成色身,功德端嚴相好飾」。如諸大心菩薩,總是眾相圓滿,其原因就是由於能忍。
二、「善巧是理非理事」:因不生瞋,頭腦冷靜,理智分明,對於是理非理等事,也就能夠運用智慧,加以善巧分別,是則是,非則非,決不感情用事。
三、「殁後轉生人天中」:不愛生瞋的人,到他這個生命結束後,不特不會墮入三惡道中去,而且一定可以轉生人天之中,感受人天的福樂果報。菩薩地說:「菩薩先於其忍見諸勝利……臨終無悔,於身壞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菩提道次第廣論說:「若能恆常修習堪忍不失歡喜,故於現法一切時中常得安樂,於當來世破諸惡趣生妙善趣,畢竟能與決定勝樂」。
四、「所造眾罪皆當盡」:對於任何惡劣的環境到來,假定真正能夠忍受,不但新的罪惡不會再造,而且過去所已造成的罪,亦當悉皆消滅。
此中四種功德,前二與後一種,是現生的利益,第三種是未來的利益,所以能行忍辱,對於現在未來,都是有益而無害的。
(照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