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24
好久以前 律師先生-瑋哥 跟IF曾經討論過的救護車,大家還記得嗎?
【與救護車有關的交通事故】
颱風壟罩全臺,大家@追蹤者都還平安嗎?今天趁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颱風天可能還需要出勤的社會重要成員---> 救護車
10月中後連續發生了幾件與救護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分別是10/21發生在台1線一輛救護車遇到車禍事故,事故中正載送苗栗線道128線通宵鎮路段車禍的傷患 ;10/22發生在三重交流道處,救護車下交流道時被機車高速側撞 。
救護車作為救護需要緊急醫療的工具,如果與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會有什麼責任?
首先,先釐清救護車在道路使用上與其他駕駛人的互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實定有以下特別規定:
1. 汽車駕駛人聞救護車警號,應立即避讓(第7條條之2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74條第1項)。
2. 汽車駕駛人聞救護車警號,不得在救護車後跟隨急駛(第45條第1項第11款)。
而汽車駕駛人在負有上述立即避讓及不得跟隨急駛的義務,若在聽聞救護車警號下故意或過失違反前述義務,除可能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定之行政責任外,另可能有以下的刑事或民事上責任:
1. 刑事責任:
阻擋救護車也可能觸犯《刑法》的妨害公務罪或強制罪。如果阻擋救護車的行為造成病患的重傷或死亡,還可能涉及過失致重傷罪、過失致死罪、重傷罪或殺人罪。這些刑事責任的刑度從拘役、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
2. 民事責任:
阻擋救護車的行為不僅會影響病患的生命安全,也會侵害救護人員的權利。因此,阻擋救護車的人還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病患或其家屬的醫療費用、喪葬費用、扶養費等各種損害。根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應負賠償之責。
過去也有幾件案例跟阻擋救護車有關,雖然沒有造成救護車上人員的直接傷害,但卻因為未禮讓救護車造成社會的撻罰,後續更可能收到鉅額罰單:
1. 路口不讓救護車被罵翻「越線」若挨罰引發論戰(2023/4/14):
民眾目擊,在台中榮總急診室旁邊,有1輛自小客車,擋住1輛救護車,導致救護車無法通行。
2. 疑未禮讓!彰化女騎士路口撞鳴笛救護車 慘噴飛脾臟破裂進加護病房(2023/3/29):
彰化31歲李姓女騎士28日上午行經林莒光路、161巷路口時遇到綠燈,疑似未減速禮讓鳴警示器的救護車,因此當場被撞飛騰空,重摔落地。
3. 不理救護車鳴笛按喇叭! 女騎士如螃蟹橫行下場慘(2023/4/11):
台南安定消防分隊出勤救護,沿途鳴笛,要載送80幾歲的女病患到佳里奇美醫院救治,僅差30秒就到醫院了,馬路上卻突然殺出1名女騎士,僅管警消猛按喇叭也不理,橫切過馬路,跨越雙黃線還逆向,迫使救護車跟著逆向閃避。
以上這些案例,理事長律師先生-瑋哥跟律師在1樓曾經錄過一集Podcast節目討論過,有興趣的朋友們到留言處點連結收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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