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24
轉載:【存在即合理?】
by 季夫(Ze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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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什麼要愛國?』
身為一個年紀和解嚴時間差不多的大叔,我也經歷過一段,處處可見『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學校作文題目三不五時就要來『愛國』一下的那個時期。
而或許是因為解嚴後社會風氣逐漸開放,也或許是因為開始有了自己的思考,進了國中以後,我時不時就會冒出這樣的疑問,那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愛國?』
不過坦白說,我很少真的將這句話問出口。
因為,哪怕是解嚴將近四十年後的現在,也依然有很多人,聽到這個問題的直覺反應,就是『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你怎麼會有這樣的問題?』
然後,他們就會開始質疑、指責和批評,認為我是不是『不愛國』。
雖然,我之所以這麼問,正是為了可以讓自己義無反顧,心安理得地去『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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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然』與『實然』】
當然,隨著之後讀了愈來愈多的書、學了愈來愈多的東西,我對這個問題,當然也有了自己的答案。不過,我今天想聊的並不是這個。
而是在這背後,更普遍的現象——
也就是,雖然許多人總是誇誇其談地說著,事情『應該』要這樣那樣;但實際上,他們常常並沒有真地思考過,自己所認為的『應然』,究竟又是從何而來。
我舉兩個最近剛發生的幾個例子,都起源於前兩週的立法院爭議。
首先,是第一次衝突後,在討論這起爭議時,有人對我說,『政黨不是應該把國家利益,放在自己的政黨利益之前嗎?』
然後是在隔週,有位親身去了立院周圍參與活動的朋友,發文感慨,『群眾運動,不是應該有個統一的主訴求嗎?為什麼會有人在那邊喊台獨?』
我今天並不想討論這兩個『應然』到底是否成立(正如我無意討論『人為什麼要愛國』),只是我認為,在面對『不是應該__』的問題時,我們應該——沒錯,這是我認為的『應然』——可以有兩種不同層次的思考:
其一是,為什麼現實世界中的『實然』,並不符合我們認為的『應然』;
其二則是,我們所認為的『應然』,究竟為什麼『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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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是合什麼『理』】
正視現實中的『實然』,是很重要的。
因為,『實然』的重要之處,正如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很常被引用的那句話——
『凡存在,即合理。』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有趣的是,這句話常常引起很多人的不快,其中最普遍的反駁大概是這樣:
『如果說「存在即合理」,難道那些詐騙、酒駕的人,他們犯罪都是合理的嗎?』
但之所以會導致這樣的反應,我想至少有一半是出於對文字的理解不同,或者也可以說,是翻譯導致的誤解。
會有上述這種反應的人,絕大多數是認為『合理』這兩個字,代表的是『道德』(morality)或『倫理』(ethics)上的『好』、『善』或『正確』。
但實際上,黑格爾所說的『合理』(vernünftig),其實對應的是英文『rational』或(我個人更喜歡的)『reasonable』,也就是『符合邏輯』、『可以理解』——或者說得更白話一些,是『其來有自』的。
這也就是說,『應然』與『實然』的相對,並不是什麼『理想』與『墮落』的關係。
而無論我們喜不喜歡,也不論它在道德的準則上是對是錯,但所有我們眼前所見的『實然』,它的發生與存在,都必然有其原因。
如果罔顧現實的『實然』,也就是無視這背後的原因,那我們所認為的『應然』,很有可能,並不是普世適用的道德準則,而只是個人的價值判斷,甚至,只是一廂情願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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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洞的『教條』】
當然,這並不代表,我們必須因為現實『實然』的存在,去改變或否定自己原本對於『應然』的認知。
正如『應然』不一定能導引『實然』的變化,『實然』也不一定就是『應然』的依歸。
只是,當我們能夠正視那些與預期不同的『實然』,我們才有能力,去反思自己所認為的『應然』,究竟是基於什麼樣的道理。
如果說不出個道理來,那即使聽起來再怎麼正確,終究也只不過是空洞的教條罷了。
這讓我想起了黑格爾在《哲學演講錄》中對孔子的批評,認為他所提倡的(主要是《論語》)只不過是『老生常談的道德教誨』(commonplace moral)、『毫無特色』(nothing definite),『在任何地方與群體中都能找到,甚至闡述得更好』(may be found as well expressed and better, in every place and amongst every people)。
先說,我認為黑格爾對孔子的批評其實有失公允——不過,如果單單只讀《論語》,他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實倒也並不奇怪。
畢竟就連絕大部分的華人自己,也都只是把《論語》當成《弟子規》一樣的教條在讀而已;更不用說,光是一句『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在翻譯後都快說不清楚了,更何況是《論語》呢!
但回過頭來,『教條』之所以令人厭惡,歸根結底,與它所闡述的道理是對是錯並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因為它從來沒有給出一個『為什麼』的解釋。
換句話說,『教條』之所以只是『教條』,就是因為它們從來都不是『以理服人』。
而這個,正是我們不服的原因所在。
反過來,雖然『實然』不一定是『應然』的依歸,但如果我們連自己認為的『應然』都說不出個道理來,那在面對『實然』的質問時,這樣的『應然』也註定會土崩瓦解,灰飛煙滅,徒留一具『教條』的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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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真正的自己】
正視『實然』與『應然』的差別,也就是去探究『實然』背後的成因,是一種邏輯能力的培養。
而在此之上,思考『應然』為何『應然』,也就是建立個人對於『道德律』的認知與判斷,則是對於自我人格的塑造。
這兩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當我們是小孩子的時候,對於教條式的教育曾經有過不滿,那在成為大人、有了充分的思考能力與自由的學習資源之後,我們理當更能夠好好地去思考,自己認為的『應然』究竟從何而來,而不是麻木地接受自己被塑造的模樣。
然後,我們才能慢慢成為自己理想中,那個真正的自己。
也才能夠在未來某一天,當有人問出『為什麼我們要愛國』這樣的問題時,給出更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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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題外話】
好的,寫到這裡,因應時事,最後補個題外話。
在論述『為什麼我們要愛國』的時候,有三個常見的說法,是顯然站不住腳的:
其一,是『沒有國哪裡會有家』。
因為『家』比『國』更早出現,是不爭的事實。而綜關人類歷史,『現代國家』的出現也就幾百年的歷史,而早在『現代國家』之前,『傳統國家』(traditional state)的運作,反而更倚賴『家(族)』的型態,而不是現在這種國家制度,。
其二,是『因為我們是自家人、是同一個民族』。
先別說『自家』、『民族』的定義有可能多麼虛幻,也不管在『實然』層面背刺自家人的例子其實比比皆是,就算真的是同一個民族所建構的民族國家好了,這種『家=國』的說法也難以成立——否則,作為移民國家的代表,美國人應該是世界上最不需要愛國的人。
其三,就是『因為你享有這個國家的很多資源』。
把『愛國』跟『利益』掛勾的話,就會出現一個顯然的矛盾:如果愛國的義務是基於我『得之於國』的利益,那只要我有朝一日『還清』了,是不是就不用愛國了?
要是這個基礎成立,那從捐了疫苗的郭董,到十五年來據說在台捐款超過兩億的五月天,顯然都比絕大多數的人更有『資格』不用愛國。
——嗯,我只是說『資格』,理性,勿戰。
所以,為什麼我們要愛國?
我話不想講得太重,點到這裡就好。
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