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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社會報年度回顧:就算世界並不天真/余承熹        新學期將至,社會報也將結束重啟以來的第二個周年。社會報重啟之時,原只是對以往社會系學生媒體的懷念與重現,並兼具小小實驗性的計畫。沒想到卻意外傳承了下來,成為了系學會的另一個獨立...
28/08/2025

【專欄】社會報年度回顧:就算世界並不天真/余承熹

新學期將至,社會報也將結束重啟以來的第二個周年。社會報重啟之時,原只是對以往社會系學生媒體的懷念與重現,並兼具小小實驗性的計畫。沒想到卻意外傳承了下來,成為了系學會的另一個獨立部門。

  這一年來,台灣社會經歷了許多震動,社會在政治與議題上的分歧,既是風險,也是契機。即便所有爭執未必都發展成了真正的討論與對話,但至少為重要的議題引來了更多目光,讓公共討論有機會成為習慣與日常,或許是這一連串衝突中,台灣社會最大的收穫。

  而這同樣是社會報重啟的第二年,我們嘗試進一步擴大內容產出以及宣傳平台,並增加了更多直接走進現場的第一手報導,希望延續台灣關於公共討論的能量,創造更多社會對話的機會。本篇文章,我們從過去一年的各類數據,來嘗試回顧社會報至今的成果與熱門文章。

  過去的48週內,我們總共發布了42篇專欄,總計超過24萬字,內容從ABO文化到青鳥運動,幾乎無所不包。並在IG等社群平台上,總共獲得超過25萬人次的觀看,每篇文章平均有超過6000人次,並平均觸及超過2400個帳號。而在刊載全文的社會報網站中,則獲得了24000次以上的點閱。

  在網站上點閱數由「【專欄】章魚嗶的原罪?--究竟是誰的原罪?(有雷慎入)」斷層領先。文章發布時恰逢章魚嗶動畫播出竄紅,關於章魚嗶故事劇情與涵義的討論,瞬間成為網路的熱門關鍵字,也讓本篇討論劇情的專欄得到許多關注。

  而其他無論是討論「男校女校」、「打工換宿」、「紅姐事件」、「冬季青鳥」的文章,都有明確而熱門的網路關鍵字,讓文章在精采紛陳的內容之外,也獲得了搜尋引擎演算法的青睞。

文章:網站點閱
【專欄】章魚嗶的原罪?--究竟是誰的原罪?(有雷慎入):16294
【專欄】女校與男校的性別文化:944
【專欄】旅行的另一種可能:打工換宿經驗分享:632
【專欄】「紅姐」事件——中國的性別氣質與性別規範:505
【突擊專欄】冬季青鳥在台北——現場採訪報導:469

  而在社群媒體的觸擊率上,最熱門的專欄則是「【突擊專欄】中國交流團訪台:親!民主是個好東西」。本篇專欄刊載了中國交流團來訪的前因後果,並記錄了中國交流團訪問台大的完整過程,以及現場學生的抗議訴求。文章經過迅速編輯後即時發布,一時間便吸引了不少關注。

  而其他觸及率表現優秀的文章,則同樣與大範圍上的社會時事有關,而與「台大」、「社團」等小範圍主題相關的文章同樣表現良好,更容易在人傳人的社群媒體上獲得關注。

【突擊專欄】中國交流團訪台:親!民主是個好東西:7726
【專欄】「紅姐」事件——中國的性別氣質與性別規範:7242
【專欄】青鳥行動中的陽剛氣質:學生舞台與地方行動的回應:6739
【專欄】走進年祭的路上,找回部落的路:6725
【專欄】幫你問教授:台大社會個人申請攻略!:6220

  而在流量之外,也有不少關於文章的有趣數據值得分享。記者們在撰寫文章時,總有滿腦子的想法希望告訴讀者,也就容易讓字數爆表、失去控制。而所有文章中,「【專欄】販賣理想的產業:K-pop臉書交易社團的社會互動與規則實踐」的篇幅最長,字數已經破萬。雖然這些文章長篇大論,但也說明內容非常豐富,值得一讀!

文章:字數
【專欄】販賣理想的產業:K-pop臉書交易社團的社會互動與規則實踐:10352
【專欄】「雙」系練:社會系的多重宇宙:10094
【突擊專欄】三人缺席,兩人交鋒:台大學生會長政見發表會全記錄:9866
【專欄】真的是我們不夠善良嗎?——《不夠善良的我們》劇集分析:9524
【專欄】破除 NGO 的神話:從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談勞動控制與自我剝削:9224

  社會報的記者們,除了常常控制不住字數之外,也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惰性,甚至只能讓文章延遲發布,平均下來,每篇文章會拖稿2.74天。不過,拖稿時間愈長,也就有愈多時間細細雕琢內容,慢工出細活,這些文章的內容也同樣精采。

文章:拖稿天數
【專欄】販賣理想的產業:K-pop臉書交易社團的社會互動與規則實踐:28
【專欄】ACG的愛與金錢:走進動漫展:28
【專欄】腹黑年上攻x清純學弟受 之外:關於BL權力流動的日韓文化分析:23
【專欄】女校與男校的性別文化:7
【專欄】破除 NGO 的神話:從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談勞動控制與自我剝削:6

  在數據之外,社會報今年也做了不少實質的改變。最明顯的自然便是IG與各個社群平台的設計與創立。重啟之初,社會報的文章往往只能在系上流傳,難以觸及大眾與其他對社會學感興趣的讀者們。因此,我們陸續創立了Instagram、Thread、Facebook等平台,並設計了適合於社群平台發布的圖卡與摘要,希望吸引更多了關注我們在意的議題。

  另外,我們也重新設計了社會報的圖卡格式與整體的LOGO形象。最中央的LOGO模仿鋼筆書寫的形象,代表社會報筆耕不輟的精神。而鋼筆本身則以黃色標誌出代表社會學(Sociology)的「S、O、C」代表著社會報源自社會學的關懷與根本。
  
  除了社群媒體的創立,社會報過去一年也在專欄的內容本身下足了功夫。在定期會議檢討並討論專欄內容之外,邀請媒體界前輩舉辦講座培力,增進寫作、研究技巧。

  而在內容的傾向上,我們也嘗試發展更接近一手資訊的「突擊專欄」形式。希望除了興趣分享與理論討論外,也能真正參與議題,紀錄我們所見的一切,讓社會學的關懷能真正實踐於社會議題中。

  目前社會報總共發布了四篇突擊專欄,「【突擊專欄】冬季青鳥在台北——現場採訪報導」留下了冬季時第二波青鳥運動的現場情形與群眾意向;「【突擊專欄】中國交流團訪台:親!民主是個好東西」刊載了中國交流團來到台大的爭議始末與學生觀點;「【突擊專欄】三人缺席,兩人交鋒:台大學生會長政見發表會全記錄」則記錄了台大學生會長政見辯論會的言詞交鋒;最後「【突擊專欄】17 所大專院校性平指標公布:課程、性平、多元性別處境均不及格」則是關於性平連拒辦的性平指標記者會內容。若未來有任何事件、議題需要被看見、討論,也請不吝聯絡我們。

  而在所有專欄中,雖然難以量化社會報關注的傾向,但我們或可以從所有社會報專欄共同組成的文字雲中,一窺社會報的議題譜系。

  在過去的一年中,社會報經歷了許多的改變與創新,但總有些東西不會被迭代的。每次會議,看似嚴肅的檢討反省,總會充滿荒謬的笑話與詼諧的嘲弄,但在討論細節與問題時,又會變得無比嚴謹而慎重。這種「輕鬆對話、認真討論」的方式,或許就是專屬於社會報的風格,我們當然可以討論背後的結構成因,但這種細微的文化機制,或許其他媒體是無法模仿的。

  而這或許也意味著學生媒體存在的重要性。無法否認,即便經過了一整年的練習,社會報上的文章依舊稚嫩、粗糙,有時過於自我感動,也有時毫無論證結構。這種「不入流」的手作新聞,溢脫於媒體市場之外,雖然讓擴大影響力的未來道阻且長,但也意味著超越市場法則的絕對自由。社會當然需要及時、專業、效率的專業媒體,但也需要天真、稚嫩、獨特的各種學生媒體。

  對於社會學社群或許也同樣如此,若希望社會學能夠走進大眾視野,成為討論議題的觀點之一,除了在既有的學術論題上繼續發展外,結合社會學與時事、大眾興趣,用平易近人的方式引入觀點,雖然天真又基礎,但或許也同等樣重要。

  即便如此,要打破演算法的壁壘與同溫層的隔閡仍然無比困難,許多文章的成效就像石沉大海,不免讓人灰心喪志。但少數專欄引起的討論和關注,不僅讓我們備受感動,也讓我們確信在專欄上花費的每一分鐘都有其意義。

  截至目前,社會報雖然仍只是剛剛起步的學生媒體,但在幾年的嘗試之下,越來越多記者加入社會報,也帶來了更多的視野。過去一年內,共有20位記者參與過專欄的寫作,而每一篇專欄都傾注了記者們的心血。從蒐集資料到實地採訪,從仔細討論到提筆寫作,每一個階段都要花費大把的時間與精力,尤其在繁忙的學業與生活中,無償地傾注熱情,慷慨地分享與對話。最終,無論數據如何,你們寫下的每個詞彙,都值得尊敬,也或許都是引起社會討論的契機。

  最後,每一場對話都需要有人聆聽才具有意義,由衷感謝每一位閱讀、鼓勵、分享社會報的觀眾們。新的一年,無論流量高低,我們仍會繼續自由的書寫我們看到的一切,就算世界並不天真。

【專欄】那個奇妙的世界觀——ABO設定中對傳統性別的抵抗與再製 / 徐佳鶴(本文包含部分性描寫的內容,請未成年者斟酌觀看)一、ABO基本設定介紹 BL作品中常見的ABO(Omegaverse)世界觀起源於歐美的同人寫作圈中,設定緣起於狼群中...
15/08/2025

【專欄】那個奇妙的世界觀——ABO設定中對傳統性別的抵抗與再製 / 徐佳鶴

(本文包含部分性描寫的內容,請未成年者斟酌觀看)

一、ABO基本設定介紹

BL作品中常見的ABO(Omegaverse)世界觀起源於歐美的同人寫作圈中,設定緣起於狼群中的社會階級,除了男性女性外,又額外劃分出地位由上而下的Alpha(α)、Beta(β)與Omega(Ω),排列組合後共計有六種性別。

在多數ABO作品中,男女的劃分已不具重要性,除了BL作品中本就極易出現較極端的角色男女比外,生育與性愛也更多地由ABO性別接管,在此設定中男女皆具有陰莖與生殖腔,只是Alpha的陰莖發育較為出眾而生殖腔退化,Omega反之,Beta在一些設定中即是擁有一般男女的性器官,也有同時具備兩套性器官,但都不算特別發達或退化的設定。

一般而言是Alpha與Omega會具有較高的生產能力,且因其本就起源於對社會性動物世界的想像,會在當中摻入更多獸化的要素,如Alpha與Omega會自然散發吸引異性的費洛蒙(又稱信息素或訊息素),而Omega會定期迎來發情期(heat),在發情期時會無法自控大量釋放費洛蒙與極度渴求性行為,若發情時恰好有Alpha在其周圍,Alpha也多會失去理智地與其發生性行為,且Alpha的陰莖也會有著如同公狗的陰莖球的構造,在性交時會脹大且卡在被插入者的生殖腔中,直至射精後才會消下,在ABO設定中此行為被稱為「成結」(knotting),有成結的性行為較容易懷孕等等。

而在此世界的人口占比為Beta佔據人口最多數,Alpha與Omega都屬少數人群,由於體質與力量懸殊,是由Alpha主導上層階級,而Omega多屬弱勢與被支配者,在ABO設定中,此一生殖性別往往會影響著整個社會結構下的婚姻制度、職業分配與階級次序等。

此世界觀雖是出自於同人寫作,但現今也已有不少原創作品是以此為創作基礎,且極為受歡迎,常見於BL書寫,作品數量繁多且五花八門,和「哨兵嚮導」、「BDSM」並稱為「歐美三大設」,為極其受歡迎且常見的背景體系。

二、重要元素分析

誠如前文所述,ABO的世界觀起源於同人寫作,故此設定並沒有一套強硬的官方設定,幾乎是每部作品都會有自己獨特的「私設」(即原作中無,但創作者自行增加的私心設定),甚至可以說許多作品除了都有寫上ABO這三個字母外就再無共通之處,前文所介紹的ABO介紹僅是相對基本且常見的基礎設置,發情期的週期、生殖性別的分化、對性的獸化程度、生殖構造的差異⋯⋯幾乎所有可能的規則都會因為創作者自己的偏好與故事發展有不同的變體,甚至是在ABO三性的劃分上都會有自己的體系,如下圖即是簡中同人寫作圈中廣為流傳的A到Z的ABO性別分類,即使表中絕大多數的設定並不常見甚至僅是捏造的玩笑,此表格也並非很嚴謹的整理或統計,僅是用以調侃ABO的世界觀私設過多、一個作品一個設定,但也可見ABO其實並沒有一個很公式的設計配置,是個變化多元的架空體系。

因為此項特性,並沒有一個作品能夠完整概括整個ABO設定,故下文的分析將是分別以單個元素探討此規則中的性別意涵。

1.生殖性別的意涵

a.取代傳統男女二元性別

由於ABO的生殖性別在無論是生理上還是社會層面的影響力都遠超一般的男女性別,故即使多數ABO作品仍會保留男性女性的基本設置,但男女之分的差異只能說堪堪聊勝於無,甚至許多BL的ABO作品中全然沒有女性角色的的出現,原先的男女性別不再重要,變得主要由此世界觀中的生殖性別主導。

面對這樣的設定,女性主義者產生了兩種極端迥異的論調,一派是認為這顯而易見地代表著女性於作品中被噤聲、隱身,女性角色的缺場實際上就是赤裸裸的厭女——即便故事不以女性為主角,她們的不存在仍反映了創作者的性別想像與權力分配;而另一派則是抱持著全然相反的意見,當女性角色不存在於這段關係、甚至不存在於這片場域中時,反而更能擺脫被凝視的命運,能夠更具主導地從讀者的視角閱聽,且當戀愛與性關係中不再是傳統的男女異性戀架構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呈現了性別反轉的張力,更顯多元性。

這種以生殖性別取代傳統男女二元的敘事模式,在 BL 與 ABO 讀者群中產生了多層次的反應。對部分讀者而言,女性角色的缺席使得故事更加「純化」——戀愛主線集中於男性角色之間,減少了異性戀情節與傳統性別規範的影響,讀者得以沉浸在一種脫離現實性別政治壓力的幻想空間中。然而,對另一部分讀者或評論者來說,這種「純化」也可能是雙刃劍:它一方面擺脫了女性在異性戀敘事中的被動地位,另一方面卻同時刪除了女性在故事世界中的能動性與存在感,使得性別多元的可能性反而被收窄到另一種封閉的模式。

b.如何分化?

而關於ABO的性別如何產生,多數作品為先天決定型,但要直到青春期才有較明顯的性徵發展、才能得知確切的生殖性別為何。此類設定很容易流於一種生物宿命論,將社會階級與性別角色天然化、固化,出生即注定的生理條件即決定了能力、社會分工與身分的高低貴賤,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傳統社會中性別二元制度的強制性與不可選擇性。

而角色也會自出生便被套上可能來自家人也可能來自自我對於 Alpha、Beta與Omega 的分類與期望,如有權勢的家庭多會期望自己的小孩為強勢的Alpha,也可能因希冀平凡而期許成為Beta,也有作品即是在強調在分化前的不確定性與可變性,提供了「身份尚未鎖定」的社會空間,角色可能能夠在分化前暫時免於階級壓力,但卻也可能因分化的未知而承受更多的集體猜測與監視。

這樣的分化模式折射出不同的性別政治隱喻,如與現實生活中的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探討,當青春期前尚未有明顯性徵時,為何社會在此階段便已開始對性別有區別對待?以及分化後不同性別角色的生活如何及為什麼會輕而易舉地在短時間內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並非所有作品都有針對ABO如何分化展開討論,但對既定性別秩序與階級制度展開思考,並探討反抗與適應的張力,甚至是對身份認同的探索,以及外部權力如何介入並塑造性別結果都是我們能夠從此設定當中思考的議題。

(如作品《少年的境界》即是以青少年分化的身分認同為主題)

c.性別對生理的影響強度

ABO來源於對獸化的性別設定,但此生理結構對人的影響強度
究竟有多強烈,不同作品中也有截然不同的呈現。

極端的設定中,人的理智幾乎完全被性慾支配:Alpha 與 Omega 一旦進入發情期,便可能不分地點、對象與時機地失去自我控制,故事往往從這類「失控的意外」展開,逐漸推動情感與關係的發展。另一端的設定則將影響降到較低程度——費洛蒙與發情僅會引發性衝動,但仍保留理智與判斷力,生理慾望雖存在,卻可被克制。由於 ABO 世界觀經常以推動性行為情節為主要功能,這種生理影響幾乎總會存在,只是強度因情節需求而異。

除了性慾與理智的衝突外,許多作品也會設定生殖性別與身體素質、性格特徵之間的關聯。例如,極端的刻板化模式會將 Omega 描繪成柔弱易受侵犯,Alpha 則幾乎全為高大健壯、霸道強勢。然而,也有作品採用去差異化的設定——ABO 三性在先天體格與性格上並無顯著差距,社會評價與刻板印象才是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

ABO將人類描寫得彷若發情的畜生、過分強調性別所帶來的生理上的懸殊落差一直為人詬病充斥父權意味甚至是將異性戀社會中的性別刻板印象移植並放大到 BL 作品之中。原本意在擺脫異性戀霸權書寫的創作,反而可能成為異性戀框架的極端化版本,陷入性別本質論的陷阱。然而,這種極端的落差設定也可能反向生成另一種性別意識的書寫——當性別間的權力與生理差距被誇張到極致,便提供了一個更鮮明的舞台去探討反抗意識的形成與行動。在這樣懸殊的條件下爭取平等的敘事,因其挑戰難度之高,往往更能引發讀者的情感共鳴,也讓「抵抗父權」的主題在虛構世界中呈現出強烈的戲劇張力。

d.費洛蒙氣味

除了性器官上的差距,費洛蒙同樣是ABO設定中相當重要的性徵,Alpha與Omega獨有的、從後頸發出、能夠用鼻子嗅聞出的氣味,是Alpha和Omega用以引誘異性與驅趕同性的生理結構,除了特殊時期(如發情期)會特別濃烈外,平時也會散發個人獨有的香氣,除非用特殊手段(如抑制劑、遮蔽劑)遮掩,否則難以消除。
和普通生物僅是傳遞訊息的化學物質不同,ABO 作品中的費洛蒙多具有具體、可形容的氣味,每位角色的香氣往往與其性格或形象緊密連結。霸道的人往往都有極具侵略性的費洛蒙、糖果味的人多是嬌小甜美的角色等。這種設定不僅在敘事中增添感官描寫,也成為強化刻板性別印象的敘事工具——Alpha 的氣味偏向陽剛、稀有且昂貴的香材,Omega 則多與甜美、柔和、可親近但缺乏權威感的氣味相連。

這種氣味的性別分配,與現實性別經濟學中的觀察不謀而合:男性氣質常與「高價值物件」綁定,象徵權力與資本;女性氣質則更容易被消費文化定位為「溫柔可親、感官愉悅」的存在。在 ABO 的架構下,當 Omega 的費洛蒙被設定為甜點或糖果香氣時,不僅延續了柔弱與依附的刻板印象,更在潛意識層面添加了「可食用性」的隱喻——一種將角色物化為感官享受對象的想像空間。

2.標記(marking)與命運之番(運命の番)

所謂「標記」即是Alpha於Omega身上留下氣味以宣示主權所有性的手段,可分為短期標記與永久標記,Alpha透過在性行為中途啃咬Omega後頸處產生費洛蒙的腺體,被標記的Omega費洛蒙即會參雜Alpha的氣味,他人也可透過嗅聞出被標記過後的氣息得知此Omega「已被佔有」,被標記過後,Omega往後只會受到標記其的Alpha的費洛蒙引誘,發情期種種的生理現象也會因標記而稍微緩解。一般而言,一個Omega一生只能被終身標記一次,但Alpha可以標記無數人,且Beta無法被標記或標記他人。這種制度化的差異,既體現了 ABO 世界中 Alpha 對 Omega 的壟斷性權力,也暴露了性別地位的不對等——Alpha 擁有多重主權,而 Omega 的身體卻只能終身歸屬一人。

標記在ABO的愛情故事中多被視作「成為靈魂伴侶」(或又稱結番)的象徵,兩人無論是肉體還是靈魂上都會更加契合,將現實愛情世界中類似婚姻制度的彼此承諾更具強制力地烙印在生理反應中,是ABO作品中極致愛情的表現方式。然而,若從性別與權力批判的角度審視,標記除了可能被視為對 Omega 自主性的限制,由於標記的行為是單向且無須Omega知情同意,可以是雙方濃情蜜意時水到渠成,卻也可以是Alpha單向地輸出,當中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昭然若揭,忠貞愛情的想像就可能成為了「專屬」與「佔有」混同的父權性結構再現。於是,標記在不同讀者眼中,既可能是愛情的終極承諾,也可能是一種被糖衣包裹的束縛。

(洛玥淺《被一個不是自己男朋友的Alpha給完全標記了》即是意外標記後先婚後愛的故事)

「結番」在ABO作品中常是兩個人愛情的最高點,當雙方都彼此信任且認定可以相伴一輩子後才會放心選擇無法後悔的標記,雖然當然不乏許多創作中的標記是被情慾沖昏頭,或是為了某些利益(如規避發情期)而作出的妥協,多數仍是後天選擇下才形成的。

但部分作品中會出現先天的「命定之番」的設計,是一種被認為由本能或基因所驅動的特殊伴侶關係。雖然Alpha與Omega本身即有相互吸引的天性,但身為「命定之番」的兩人則會對彼此有更強的吸引力,甚至是一遇見就會進入強制發情的狀態,當 Alpha 與 Omega 相遇並產生極強的費洛蒙共鳴時,雙方會本能地認定對方是自己唯一且終生的伴侶——無論外貌、性格,甚至社會地位如何,都無法抑制這種吸引力。這種連結被設定為唯一且不可替代,一旦確立,雙方對其他人幾乎不再產生情慾反應。

在浪漫敘事中,「命定之番」往往被描繪為純真愛情的最高形式,即使ABO世界觀中動物性、反烏托邦的成分已足夠濃厚,但命定之番的設定更象徵著跨越理性、純屬靈魂與生理共鳴的結合,但當愛戀是全然不需通過思考與權衡時,成為了真正意義上「天作之合」的寫照。它承諾了絕對的專屬與忠誠,也為許多作品帶來戲劇張力——從相遇時的無可抗拒,到跨越阻礙終於結合的過程,都是情節推動的核心。

(《再見阿爾法》即是身為命定之番的高中Omega與小學生Alpha跨越重重阻礙在成年後修成正果的作品)

同樣地,「命定之番」常被批評的即是它同樣隱含了對個體選擇權的削弱。當伴侶由生理本能預先決定,自主挑選與自由戀愛的空間被壓縮,愛情在這種架構下更接近「天命」而非「選擇」。這種設定既可被視為對浪漫主義的極致想像,也可能被批評為將感情完全生物化、忽視個人意志的父權性本質論。在不同的詮釋下,「命定之番」可能是最夢幻的愛情烏托邦,也可能是最令人窒息而無法逃脫的牢籠。

當然,以命定之番為核心主題的作品也孕育了不少逆向思考與反抗之作。當角色面對這種幾近不可違抗的生理羈絆時,若依然能憑藉真摯的愛戀、堅定的自我意志,去抗衡體內深植的本能,便形成了極具力量的情感張力。這不僅在感情線上昇華成動人心魄的宣言——「即使世界與身體都逼迫我,我依然選擇你」——更如同前文對生殖性別所討論的那般,現實阻力越強,對枷鎖的抗爭就越能迸發震撼人心的火花。如此的愛情,不再只是順應設定的甜美結果,而是對命運與制度的正面衝撞,令讀者在浪漫之外,也被引領至關於自主、選擇與自由的深層思考之中。

(《遵命,命運之神》的兩對主角分別是身為命運之番的AO配與拒絕命運之番的AB配)

3.男孕(mpreg)

ABO世界中,由於生殖性別的產生,生育不再是女性獨有的能力,男性懷孕作為一項常見的衍生設定,往往被視為突破傳統性別生理框架的嘗試,既讓女性脫身於生育機器的困境,又讓男性角色同時承擔懷孕與分娩的經歷。

a.與女性共感還是錯誤代言?

然而,這樣的設定也引發了不同層面的討論:一方面,有人認為男孕情節能夠引發女性讀者的共感,使男性角色也必須面對身體變化、孕期不適與分娩風險,從而在情感層面貼近女性真實的生育經驗;但另一方面,也有批評指出,部分作品僅將懷孕作為推動感情線的甜寵手段,如接受伴侶的小心呵護、懷孕時的身體變化是性生活的情趣等,對孕期的身心負擔著墨甚少,甚至將其浪漫化、簡化為「多一個小團子」的美好結果,反而變相淡化甚至消費了女性的真實痛苦。

以及,即使將懷孕與分娩的痛苦詳細描寫得再貼近現實,但當承受對象是男性時,這樣的磨難依然無法回歸到實際的世界,便容易被質疑有不當代言的可能性。

b.生與育

此外,男孕設定中是否「帶娃」也是一個重要分歧點:有些故事會深入描寫角色在育兒過程中的掙扎、磨合與成長,使孩子成為家庭關係的延伸與情感連結,但ABO作品中的育兒日常,孩子多是現實生活中難得一見的早熟天使,在故事中往往是作為父母間情感的橋樑,易被質疑成為了鼓勵生育的宣傳;而另一些作品則將嬰兒作為象徵性的情節終點,生下來後便淡出敘事,當孩子成為達成某種「幸福成就」後就會冒出的「戰利品」時,也常被批判過分淡化生育的責任。而這種處理方式的差異,往往也反映了創作者對家庭、親職責任與愛情後續發展的不同態度。

4.生理因素之外的外力介入

除了前文中提及的種種更傾向生理上的差異外,因應這樣的特殊世界觀也衍生出許多更偏社會制度上的獨特設定,可能是為追求繁衍目的的國家政策,也可能是在人際互動下的社會行動⋯⋯這些社會性的設定同樣也是ABO作品的一大看點。

a.配偶分配

如政府的包辦婚姻,部分故事會有強制婚配的劇情,例如,當兩人的費洛蒙契合度達到某一臨界數值時,政府便會自動為其指派婚約;又或是基於「優生」的理念,將能力出眾的 Alpha 與生育能力極高的 Omega 強制配對,以確保後代的基因品質等等,此類奠基於包辦婚姻而後先婚後愛的作品不在少數。

這種設計同時伴隨著顯而易見的爭議。在 ABO 本就極具動物性與生殖導向的設定下,配偶分配制度幾乎直指「配種」邏輯,將伴侶關係工具化,並淡化了愛情與伴侶選擇的自主性。它不僅牽涉到自由意志被剝奪的倫理問題,也觸及對婚育價值的過度推崇,甚至映照出國家機構在個人親密關係上的擴權行為,便可能成為過度強化控制與生育功能、再製父權與身體規訓的極端案例。

b.平權行動(社會運動與政府機構)

在 ABO 世界觀中,Alpha、Beta、Omega 之間的社會階層往往呈現出明顯的不平等結構,其中 Omega 與 Beta 在制度與文化上經常面臨權利受限、話語權缺失與身體被規訓等情況。在這樣具備強烈性別對立基礎的背景下,以弱勢群體為核心的平權運動應運而生。這類題材的作品,往往描繪 Omega 爭取免於強制標記、自由選擇伴侶與自主掌控生育權的行動,或是 Beta 要求獲得與 Alpha 同等的社會地位與工作機會。

情節中,平權運動可能以草根組織、地下報刊、非法集會等民間力量展開,也可能透過 Omega 與 Beta 攜手組成的政治團體,試圖推動法律修訂、廢除配偶分配制度,甚至挑戰政府對費洛蒙與生殖管理的壟斷,也有不少故事的情節實際承襲自現實世界中的女權運動發展,呈現在極端壓迫下反抗意識的寶貴。以及部分作品若本就描繪一個在壓迫力量相對弱的現代社會時,情節發展中也會常見諸如O聯(近似於現實中婦女聯合會的組織)等用以保障Omega權益的機關,將現實中對性別意識的實踐挪用到作品中。

有趣的是,這類ABO平權運動的書寫,在東亞ABO圈中幾乎是簡體中文圈創作獨有的題材,而這可能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地區間ABO愛好者的不同的女性主義傾向。

(蓮鶴夫人的《逆轉》為ABO平權文的代表作)

5.Enigma

Enigma為近年新興的ABO設定,即在Alpha、Beta與Omega三性外,又增加了一個新的性別,此新設定同樣是眾說紛紜、每個作品有各自的私設。但大致的規則為Enigma是凌駕於Alpha之上的第四性,能夠將Alpha再次分化為Omega,並使其懷孕等等,為真正的金字塔頂端。

而在目前的多數敘事中,EA配(即Enigma×Alpha)是最主要描寫的關係,其看點在於在作品前期叱吒風雲、目中無人的頂層Alpha如何在高於他的強權面前被拉下神壇,並最終成為自己過去最輕蔑、最不屑的角色——一個屈從於人、身分與生理都被顛覆的 Omega。

a.「插入」與「被插入」的關係

Enigma的設定被許多人視作一種對性別權力的顛覆,處於優勢的階級也有可能淪落為受人豢養的玩物,而在日常中毫不起眼、社會地位低微的人物,則可能搖身一變成為食物鏈頂端的掌控者。這種階序翻轉的魅力,與 BL 作品中男男關係長久以來被認為能突破傳統異性戀性別框架的想像頗為類似——在此脈絡下,男性同樣可能成為所謂的「受方」(即性關係中的被插入者),從而衝擊以往「男為主、女為從」的敘事慣性。

然而,當我們細究當代 BL 與 ABO 敘事時會發現,這種「表面上的顛覆」並不必然能真正擺脫異性戀模式的陰影。許多作品仍將插入方(無論是 Alpha 還是 Enigma)設定為身體強健、社會優勢且主導一切的角色,而被插入方(通常是 Omega)則被定位為被動承受、需要保護甚至依附於對方的存在。如此一來,看似顛覆的結構,實際上可能只是換上新外殼後的舊秩序,不僅複製了傳統的「男強女弱」性別框架,甚至延續了隱性的陽具崇拜。這種矛盾,也成為了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究竟 Enigma (甚至說整個BL作品框架)的出現,是對既有權力結構的徹底挑戰,還是其實只是另一種偽裝下的父權再製?「女性」看似能從這樣純然由「男性」角色扮演的世界中脫身,但戕害我們、造成不平等的,似乎從來都不只是表面上「男女」二個字。

b.用強權對抗強權

或許,這正是值得我們停下來思考的問題——不僅是我們如何將陽具視為權力與支配的象徵,更是對「掌控」與「主導」的渴望,是否早已深深烙印在我們對平等的想像之中。當我們渴望擺脫壓迫時,是否也默認了另一種邏輯:要不受敵人壓制,便只能成為那個壓制他人的人?這樣的過程,會不會反而落入追求陽剛、膜拜力量的陷阱?

這不只是 ABO 或 BL 敘事中的疑問,同樣也是女性主義發展中反覆爭辯的核心議題之一。我們或許可以一致肯認:要求與男性在職場上獲得同等待遇、爭取平等的自由與生命保障,都是性別平權的重要目標。然而,「成為男性」——或者說,成為符合既有男性權力範式的人,就真的是唯一且正確的發展方向嗎?

勇者打敗惡龍,卻在勝利之後化身為新的惡龍,這樣的寓言不只是虛構故事,而可能是權力運作的必然循環。抗爭是否終將變成一場不斷複製的權力更替?在擺脫弱勢的過程中,我們該如何警醒自己,不成為下一個壓迫他人的勢力?抑或,這只是一種被現實權力結構稀釋、最終無法落地的理想主義幻想?

三、ABO之於性別,性別之於ABO

針對前文提出的種種討論與批評,最常見的反擊論調是:「ABO只是為了床上爽而誕生的,什麼都要政治正確反而脫離了它的本質。」除了會因ABO中的性別不平等而感到不適的人群外,其實也有著會因部分故事強調平權的抗爭而感到厭惡的群體,ABO作為某些意義上的情愛烏托邦,試圖翻轉不平等有時不只不會讓人感到振奮,反而會使人抽離出美好的幻想世界、被迫踏上凡間的泥土去面對一直壓迫著你的實際結構。我們姑且不論純然的烏托邦是否存在,為何閱讀到會讓人更直接地聯想到現實困境的情節時便會感到不適?這或許已說明了問題所在。

BL的性別議題一直是個眾說紛紜的話題,而ABO設定基本上又可以說是BL作品中將性別結構推到最極致的代表,許多學者如溝口彰子、Joanna Russ等都曾主張BL寫作即是女性主義的體現,BL作品中對於傳統性別規範的翻轉或再製,其實都是創作者在有意無意間對現實性別的投射。而ABO創作承襲了現實生活中性別的影子,也同時在反射、質疑與重塑,ABO 世界中被極度放大的性別差異,有時反而成為了反思與抗爭的養分。ABO 與性別的關係是雙向的,ABO 不僅映射和放大現實性別結構,也因性別意識的變化而不斷被重塑;同時,性別議題透過 ABO 得以被更鮮明地揭示與挑戰。這種互動,使得 ABO 成為一個既充滿矛盾又具深度的性別想像空間。

四、不那麼「完美」的女性主義

除了認為BL書寫就是女性主義的體現及認為BL就是純然的父權再現的說法外,栗原知代的「YAOI寺」論也相當具代表性。栗原知代認為,YAOI(即BL)是一個類似於某些會收容受暴力女性的寺廟的存在,是女性規避社會中對女性的規範的避難所,女性能夠在這樣的情境中暫時擺脫性別束縛,不受到傷害,這也是前段提之部分女性反對ABO中性別平權環節出現的可能原因,因為這樣的情節描述可能會使她們又再次被迫面對寺外的世界。栗原不反對BL的存在,因為躲進此處讓心靈傷口痊癒並不是壞事,但其認為YAOI終究只會是個「暫時的」、「和外界脫離」的躲藏處,最終只會有三種走向--依舊服膺父權,走出寺後進入相夫教子的生活、永遠躲在寺內,居住在不與外界接軌的封閉圈子、療傷成功後出走消滅父權,以讓YAOI寺不再有存在的需要。但或許YAOI、BL與ABO並不是這樣全然抽離於社會的存在。

ABO設定或許就是一個不夠「純粹」的女性主義,並不意味著它是無效或無價值的。ABO設定或許就是這樣一種複雜的存在——它並不總是積極顛覆父權結構,有時甚至會不自覺地複製、再製性別刻板印象,但它同時也提供了一個介於現實與幻想之間的安全緩衝地帶。這個空間允許我們用極端、誇張甚至不合邏輯的性別秩序去感受、去試探、去碰觸那些在現實中難以直接討論的權力與慾望議題。ABO呈現的極端反理性、反烏托邦式的對性別不平等的書寫,給了正是因為對現實性別議題有懵懂感受(甚至這樣的感受多是自己也沒意識到的)才會來閱聽ABO的我們無意識的情緒啟發與有方向性的反思機會,而我們又可能可以從那些方面改進?

追求平權或是書寫極端的不平等都沒有錯,但我們要進一步去想的是我們到底是因為什麼而「爽」又因為什麼而不適?這樣的感受對於我們而言又是什麼?我們究竟想透過這樣性別關係的展演去看見及影響些什麼?這種自我覺察,或許才是ABO能夠為我們帶來的最大價值——它不一定直接改變現實,但它可能為我們打開感知權力與慾望的另一扇窗,讓我們開始追問:我為什麼會被這樣的故事吸引?它如何與我的現實經驗互相映照?而當我們找到答案,就再無「走出」寺廟與否的疑問,我們無須走出寺廟後才能做出行動,ABO便早成了對抗父權的一部份。

五、參考資料
豬大腸(2020年6月23日)。我不懂ABO是在紅什麼?——性別政治交織的歐美同人ABO文本。大腸輕學術,誰來清大腸?。https://littlethings0800.wixsite.com/littlethings/post/%E6%88%91%E4%B8%8D%E6%87%82abo%E6%98%AF%E5%9C%A8%E7%B4%85%E4%BB%80%E9%BA%BC%EF%BC%9F
朱紋巧,劉藍一(2023)。脫序的ABO世界:批判與重構。動漫遊戲研究的新時代與發展性:ACG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巴哈姆特論文獎十週年紀念論文集。
郑熙青(2015)。Alpha Beta Omega 的性别政治--网络粉丝耽美写作中女性的自我探索与反思。中国图书评论,18-27。
溝口彰子(2016)。BL進化論(黃大旺譯)。麥田。(原著出版於2015年)

破除 NGO 的神話:從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談勞動控制與自我剝削作者:洪一亘一、前言:我們還能如何看待 NGO 工作?一想到 NGO,你會想到什麼?「有愛心、熱情、做善事」,很可能是這些關鍵字。NGO 工作者,似乎被大眾、組織期待要...
10/08/2025

破除 NGO 的神話:從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談勞動控制與自我剝削

作者:洪一亘

一、前言:我們還能如何看待 NGO 工作?

一想到 NGO,你會想到什麼?「有愛心、熱情、做善事」,很可能是這些關鍵字。NGO 工作者,似乎被大眾、組織期待要「有熱情」,因為這是個讓人輸出使命感、利他價值、美好願景、自我實現的所在。那麼,若從社會學的視角出發,NGO 的勞動型態有何特色?

我想切入的視角有兩大面向。第一個是和溝通、倡議、服務有關的情緒勞動(emotional labor)議題,包含: NGO 如何和不同利害關係人溝通?這樣的溝通,我們可詮釋為一種情緒勞動嗎?如果是,它是如何運作的?

第二個則是和遠端工作、斜槓兼職有關的工作彈性化(work flexibility)議題,包含:員工是否常被鼓勵「自己定義」每週需完成的任務和目標?工作、休閒或生活的界線是否變得模糊?他們是否更能發自內心認為,工作內容能呼應自己重視的價值觀?

我認為,上述議題都能連接到製造甘願/同意(manufacturing consent)的議題。包含:許多 NGO 的組織文化是以人為本的,但對產出的要求可能涉及對勞動者的控制。這兩者如何產生衝突?員工會因經濟、社會方面的誘因,而被鼓勵趕工、增加產出嗎?

於是,我們會問:NGO 工作也會製造甘願嗎?「同意」是否也是在生產的當下被製造出來的?為了回應上述假設,我們在 2025 年 5 月初完成兩次訪談,分別對社團法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成立於 2002 年,簡稱性平協)與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於 1995 年,簡稱司改會)。

本文,我們將(一)回顧馬克思主義的勞動控制理論,帶出甘願的形成機制(二)分析熱情、情緒勞動、工作彈性化在 NGO 工作扮演的角色(三)討論 NGO 工作者甘願勞動的來源。若你對我想表達的想法感到困惑,歡迎回來對照【圖一】的概念示意圖。

二、回顧:馬克思主義的勞動控制理論

(一)Edwards:勞動控制的面向與種類
Edwards(1979: 18-22)在其著作 Contested Terrain 討論勞動控制的三個種類:

1.簡單控制(simple control):包含主管與領班密集監督、常有口頭警告與威脅,勞工要請示才能暫離崗位,勞工也常被當場開除、無法升遷、申訴、組工會。

2.技術控制(technical control):資方引入生產線,透過重複性的操作確保最大化勞工的生產力,實踐科學管理;在開除員工前會事先警告,並允許工會與資方談判。

3.科層控制(bureaucratic control):會透過年度考核決定升遷,資深員工會受到年資制的保護;勞動過程的指揮、評量、獎懲與申訴管道,都有工作手冊詳細記載。
對 Edwards 和類似觀點的傳統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生產方式會完全決定生產關係。

生產方式(mode of production)包含勞工是否擁有生產工具、遭受科學管理與去技術化的程度;生產關係(relations of production)可以先理解成勞資關係。勞工若非順從、適應資本家的控制剝削,就是反抗資方。然而,即使勞工反抗某個資本家,他仍不得不在其他資本家底下工作,仍會被剝削。於是,勞方只能被迫接受被剝削的現狀。

從簡單、技術到科層控制的發展,除了經濟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因素的影響呢?Burawoy認為,除了生產關係之外,我們還需探討生產中的關係(relations in production)。

這包含:勞動者如何真實的感受到生產組織中的人際關係?還有哪些政治、社會的力量也形塑著工廠內的勞工與勞工、資方的互動方式?勞工是否無法察覺自己被剝削的現狀,甚至覺得現況是合理的、理想的?以下,我們可從「製造甘願」來回答這些問題。

(二)Burawoy:製造甘願與趕工遊戲

Burawoy(2001: 378)指出,前述的傳統馬克思主義學者主張的勞動體制,是依靠強制(coercion)的專制(despotic)機制。然而,有些工廠內部並不完全依靠強制力,反而會透過制度的設計讓勞工發自內心的為了獎金而趕工,也就是基於同意(consent)的霸權(hegemonic)機制。整體來說,他對資本主義的勞動過程區分了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專制的工作組織,其中強迫性的力量遠超過同意。在這種類型中,廠房中勞力的耗費多寡,是勞動者、甚至公司本身能否生存下去的關鍵。……。市場上的無政府主義,導致了工廠裡的專制主義。第二種類型的勞動過程,霸權式的工作組織,則主要是奠基於同意而非強迫之上。在這種類型中,工資或說勞動者的生存,與勞力的耗費只有十分微弱的關聯性,公司有能力使自己獨立於市場波動、甚至直接控制市場的運作。市場居於從屬地位,導致了工廠裡的霸權體制。

在這樣的「霸權」制度下,勞工具體如何趕工呢?在 Burawoy 研究的工廠中,勞工會被賦予一個績效標準。若勞工的勞動成果恰好達到或低於此標準,就只能領底薪。若勞工超越此標準,就能依超過的比例領取獎金。為了讓勞工能創造更多價值,資方設立預期標準(anticipated rate)並希望勞工達到,例如標準的 125%(2001: 183)。

然而,勞工會透過各種非正式的機制,以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像是留一手(kitty)、偷吃步(chiseling)等等(2001: 189-195)。這些在表面上給予勞工彈性與自主性,實則在無形中維持了高產出,並藏匿了勞資間的剝削關係。可見,「趕工遊戲」是個精巧的系統。

我認為,趕工遊戲巧妙地利用勞工對掌控感的錯覺,讓資本家能更有效且隱蔽的獲取勞工生產的剩餘價值,也將「勞資」衝突轉為「勞工與勞工」之間的競爭關係。

三、概念: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

(一)熱情作為交易性心理契約

近年,我們很常聽到「要做自己有熱情的工作」的說法。我們能把它稱為「熱情敘事」,根據 Jachimowicz & Hannah(2022)的觀點,熱情會形成一種勞資的交易性心理契約(transactional psychological contract)。以下分別從雇主、勞工的角度討論。

熱情或熱情敘事在企業的運作機制是什麼?雇主和勞工是否對熱情有相反的理解邏輯呢?對雇主來說,熱情是一種組織管理工具,即商業邏輯(business case)。

入職前,雇主在徵才公告就放置和熱情有關的關鍵字,以吸引那些本就相信熱情敘事的勞動者。入職後,組織常會透過強調「熱情」以形塑組織的共同價值。例如透過經驗、思想、情感等方面的設計,以確保勞工能自發照著組織的最佳利益勞動,而不會怪罪體制(Ibid.)。

對勞工來說,熱情則是自我實現的基本權益,即道德邏輯(moral case)。入職前,員工會期待在工作中能獲得自我發展的支持。但入職後,理想和現實往往有落差,勞工因此需採取策略以維持想像。例如:

第一,勞工會透過增加生產力或工時以迎合組織的目標,也會受到雇主鼓勵而主動拓展工作範疇。第二,勞工會透過改變工作的情境(調到更喜歡、更少煩惱的部門)而篩選熱情的來源。整體來說,勞工會被鼓勵培養出成長型思維,主動嘗試不同職位、參與跨部門協作,讓熱情在多樣且豐富的實踐、學習、成長的過程中被培養出來(Ibid.)。

若熱情的功能在一般企業如此運作,那在 NGO 會如何運作呢?以社會工作來說,祁先雄(2020)的研究發現,社工不僅涉及物質付出,更蘊含重要的非物質收益(助人價值、專業認同)。然而,繁瑣的文書行政程序、與服務對象間的疏離感等等,嚴重侵蝕原本的非物質報酬對於勞工的回饋,使勞工更易察覺勞權受侵害的問題。

(二)情緒勞動影響表演方式與勞動成果

情緒勞動的重點是「製造他人的情緒狀態」。那具體要怎麼做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深度表演(deep acting):只是表面關心是不夠的,要讓人覺得你是發自內心的和他互動。

具體來說,在一般情況下,要時刻保持微笑、把客艙當作客廳、把乘客當作你家的訪客;若是失控情境(擁擠、爭執、哭鬧),則要將乘客當作需要大人關注、呵護、照料的小孩,例如透過「我能了解你的感受」的公版句子來安撫客人(Hochschild 2002: 133-143)。

那麼,NGO 的情緒勞動有什麼特別呢?陳雅婷(2012)的研究發現,相較於公、私部門,NGO 員工較重視正面的情緒表達。比起指引員工學習壓抑負面情緒,上級傾向規範員工如何表達正面情緒,來增進組織的績效。此外,在情緒勞動方面,員工雖然也有「深度表演」的需求,但也有發自內心投入工作的情境,並非總是在演。

(三)工作彈性化帶來彈性悖論

工作彈性化(work flexibility)對勞工帶來什麼影響呢?我認為,這看似提供員工更多自由,卻使資方能取得並剝奪更多的剩餘價值。這能呼應 Chung(2022)提出的彈性悖論(flexibility paradox):勞工雖然在工作的時數、地點、內容、方法等等制度層面擁有更多自主性,卻也更容易於報酬不足的情況下產出更多的勞動成果。

彈性悖論如何產生呢?最重要的因素是勞資之間的互動關係:資方為了降低管理成本、取得更多剩餘價值,會透過福利措施激發勞方的工作動機;勞方為了滿足(被激發的)自我實現需求,則會更有意願的工作,而更難察覺到自己被剝削的現況。

我們能從以下面向深刻探討彈性悖論的機制。第一,彈性化勞工需的勞動過程的強度增加(intensification)。彈性化確實讓勞工能自主安排的權益,但雇主會提高對產出的期待。因此,勞工需要提高生產力(每單位時間創造更多勞動成果),或是增加勞動時長。這呼應了彈性專業化(flexible specialization),以維持高單價、保持專業的技藝生產模式過活。

第二個來自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的觀點,說明勞工將彈性化工作視為一種地位、身分或競爭力的正面象徵或肯認。例如:認為居家辦公的權益,是來自資方看見我的價值而特許的恩惠;對資方或企業表示感激、建立更強烈的忠誠與承諾,因此會更願意自發提高生產力與勞動時長。

第三,勞工所需肩負的責任增加,被期待像企業主管一樣能創新、承擔風險,即員工企業家(entreployee)。像是將決策權集中,並將行事權下放,讓勞工能參與更多樣、有挑戰性的任務。上述皆使勞工在不增加報酬的情況下內化對勞動過程、勞動成果的要求,產生彈性悖論的現象,進而帶來自我剝削的後果(Chung 2022: 69-76)。

整體來說,勞工一方面被期待能增加對工作的自主性,另一方面承擔更多的風險、需適應彈性的生產模式。那麼,彈性化是否在 NGO 發生呢?以下,我們將透過性平協和司改會的案例,來回應目前討論的熱情、情緒勞動與工作彈性化議題。

四、分析:性平協與司改會的案例

(一)熱情
  在性平協,熱情不僅是個人選擇工作的動機,更是組織內部運作的核心機制,影響著員工自主性、任務分配、工作投入與應對挑戰的方式。首先是強烈的內在動機與使命感。受訪者表示,不同職位的起薪或許有落差,但都在 35,000~50,000 元之間,每年僅會固定加薪 500 元。但他投入這份工作的目的:

……可能本身就不在於,比如說賺錢,或者是有一些什麼個人利益上的成就。我是真的希望我們組織所推廣的這些理念,他有機會被更大的散播出去,或者是讓更多人知道,或者是創造一些對話的空間。

接著討論熱情帶來的超額勞動。工作者常會自發地投入零碎時間進行工作,例如發限動、回覆廠商訊息。受訪者原則上不會報加班,只有當「累積到我自己體感的量有超過半小時或一小時的話,我可能才會報加班」。這種模糊工作與生活界線的「多做一點」或是「不如再發一篇好了」,增加了勞動時長與產出,但卻未獲相應的報酬。

此外,熱情也是工作者應對挑戰與維持韌性的重要基礎:在面對網路攻擊或爭議性留言時,即會質疑自己是否「沒有寫清楚」,但最終能意識到「這些(包含貼文在內的倡議手段)都是有局限的,就是你還是沒有辦法控制那個人(酸民)要不要把文章看完」。這種韌性除了來自同事的支持,更源於對工作價值與推進成果的肯定,當熱情使工作者更能承受外部壓力,並從微小的進展中獲得成就感。

性平協的熱情運作模式能呼應交易性心理契約。受訪者表示「當你做的事情真的有在推進一點什麼的時候,它都會增強你的動機,讓你想要做更多的行動」。當組織允許員工將個人興趣融入工作,這不僅是尊重個人,也是一種巧妙的機制,讓員工在追求個人熱情的過程中,自發地拓展工作範疇、增加投入。

接著從勞工視角分析熱情如何影響自我實現。他選擇 NGO 工作是為了「成為一個行動者去投入,使我有機會更深入的了解某一個議題,然後深入的真的推動一些改變」,這是典型的將熱情視為自我實現的權益。當他看到異溫層來參與活動,他會覺得自己的倡議是有成效的,成為增強其工作意願和投入的「成就感」來源。這種「做中學」的培訓與勞動過程,也讓員工在實際執行中學習和成長,不斷拓展熱情的面向。

在司改會的工作模式中,熱情同樣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首先是內在使命感的驅動。受訪者明確表示,當初轉換跑道從律師事務所到司改會,是因為「律所很像法律服務業,就是客戶,要什麼給什麼,但我更渴望做一些事情,是改變比較大的制度類的東西」。這種對系統性改革的追求和投入,超越了單純的個案協助。

接著是應對外部壓力的韌性。有次,某位內部員工公開發表對某政治人物的不利言論,迎來大眾對協會的不解或謾罵攻擊。此時,組織便透過團體督導(團督)來紓解員工焦慮。即便組織最終發布的是「尊重員工個人言論自由,但司改會無官方立場」的聲明,但這樣的過程其實花很多力氣去了解大家的擔心與需求。我們可以說,這種組織對內部的支持與溝通機制,有助於員工維持其在倡議工作上的韌性,避免熱情耗竭。

司改會的熱情運作模式也能呼應交易性心理契約。從勞工視角分析,主要是拓展熱情的面向與調適。受訪者隨著職位從法務到副執行長,他的心態不得不從「喜歡當一個相對比較沒有意見的人」轉變為「必須有意見」。儘管承擔更多管理職責帶來痛苦,但他仍在其中尋找意義,例如讓其他同事也能體驗到挑戰性任務。此外,司改會也適應年輕員工的生活規劃(如準備國考),允許他們平衡工作與個人發展,以持續拓展熱情的面向。

接著從雇主的視角討論,從甄選與任務分配的篩選分析。司改會招聘時就清楚說明工作核心是「要跟這些人(案主)互動,讓這些人動起來」,這是在篩選和吸引那些本身就具備這類熱情、願意從事人際互動工作的人。一旦入職,透過將最有成就感、最危急的案件分配給最新進來的人,激發其成就感與熱情,從而驅動對工作的高度投入。

第二個是師徒制的培訓文化。主管們承擔大部分管理和協調任務,並「花費大量的心情在管理、處理大家的各種需求」,以創造一種充滿關心與照顧的組織文化,讓員工因感受到支持和發展而更願意投入,即使薪資不豐。這種「照顧」實際上也起到了規訓控制的作用,使員工自發照著組織的最佳利益勞動。

第三則是促成勞動者的合作與交流機會,以讓大家凝聚共識、積極合作。例如:

我現在在我這個位置,就是會看到所有人在做的事情。但是他們彼此之間可能搞不清楚彼此在做什麼,所以我要主動的讓他知道說,你們兩個現在非常適合合作。

這能呼應祁先雄(2022)的研究發現。司改會的加薪幅度也不大,工作者仍展現出高度的投入:每年年終加薪約 500~1,500 元,低薪員工則在 2022 年做過一次性 3,000 元的調薪。由前述討論可見,這種投入並非基於高薪,而是源於以下的非物質報酬:

第一是助人價值與社會影響力,即透過司法改革推動社會進步。第二是職業與專業認同,年輕律師能夠直接處理很難的任務,使其專業能力得到極大的鍛鍊和肯定,是在一般律所難以獲得的經歷。

(二)情緒勞動

性平協的工作如何製造他人的情緒狀態呢?首先,受訪者明確指出,其溝通目標是「讓看的人不會不舒服」,並希望能「創造一些對話的空間」。例如,在討論性別友善廁所時,他們選擇以「怎麼可以更好?」的方式思考與呈現,而非直接批評既有的廁所有哪些缺點。這顯示組織的目的不是激發負面情緒,而是引導公眾的理解與對話。

為了確保勞動成果的品質,性平協也有非正式的訓練與監督機制。例如,社群貼文的撰寫初期會由資深同事審閱並提供建議,特別是涉及容易引起爭議的議題主題。這種「做中學」的過程,便透過人際互動來規訓員工的表達方式。

例如「在撰寫與教養專家相關的社群貼文時,我會仔細考量用字遣詞,確保家長不會感到被指責」,可見,為了讓家長理解「從孩子的需求出發」的教養方式,他們會避免讓遵循特定教養策略的家長趕到不適。

那麼,司改會的工作如何製造他人的情緒狀態呢?首先討論申訴人。雖然司改會不收取申訴人的費用,但他們會明確告知申訴人說,司改會接案的目的是為了「司法改革」。因此,案件的篩選是目的導向的:選擇能凸顯制度性問題、有助倡議的案件。

這個過程需要會談技巧,工作者會「把照顧對方的感受當作一種(溝通的)手段」,以讓對方冷靜下來、減緩覺得自己只是被利用的工具的心情。和義務律師互動的難度則更高,因為不同律師的「毛」(係指律師的個性、習慣的合作方式)都不同。這些都需要積極影響與引導他人的情緒與行為反應,以服務組織的目標。

第三是雇主透過訓練與監督控制情緒活動。司改會透過手把手的師徒制、大量的 1 on 1 來訓練新員工如何「和他們積極與律師交涉、尋求協助、配合其需求」處理不同的「毛」。雖然沒有明確的在職訓練、教育訓練,但這種將「最難的工作給你!」的實踐學習模式、主管提供的「個別化」詳細指導,正是情緒勞動的展示。

接著從陳雅婷(2012)的分析討論組織對正面情緒表達的重視。關於員工和義務律師的互動,受訪者坦言,「有些員工會對這種情境感到很不舒服,因為他們從小並不習慣主動表達自己的情緒。」員工在團督或 1 on 1 會議上未必是種表演,反而在情緒上透過主管的領導而有真實的覺察。可見,情緒勞動的形式是多樣的:有深度表演,也有真情流露的面向。

(三)工作彈性化

性平協的「工作彈性化」情形如何呢?受訪者當時是兼職人員,故工時彈性,每週僅需上班一天。即使是正職,雖然表定工時為每日 8 小時,但因活動常在平日晚上或週末舉辦,其休假制度也相當彈性,週末加班即使僅幾小時,也可補休一整天;甚至依據個人情況調整(例如寫論文),從每週 2、3 天班調整為 1 天,顯示組織對於生活平衡與個人需求的配合。

在這樣的脈絡下,性平協的勞動情況如何呼應 Chung(2022)提出的情況呢?

我們能從三個面向來看。第一,彈性化看似賦予勞工更多自由,卻可能導致加劇自我剝削。性平協的理監事會議是最終決策單位,但在日常運作上的「主導權是在工作人員手上」。不過,組織以信任作為管理基礎,沒有明確的考績制度來評估、審核、獎勵或懲罰個人。

例如:年終獎金是理監事會討論決定,但通常會照舊發放(如 1~1.5 個月薪資)。加薪幅度是每年固定金額(例如 500 元),無關績效。即使設定的目標未立即達成(例如 IG 追蹤人數不足),組織也不會強烈譴責或質疑,因為他們肯定員工的投入並意識到目標達成會受多重因素(演算法、時事等等)影響,而非僅歸咎於個人。

第二,彈性工作與福利是組織對員工價值的肯定,因此讓員工建立更強烈的忠誠與承諾。勞工一方面自發提高生產力與勞動時長,另一方面也自認身心狀態良好、很少身心耗盡。

為什麼呢?受訪者會將大量的零碎時間(3-5 分鐘)投入社群工作而不報加班。在報酬不足的情況下產出更多勞動成果,是「自我剝削」的典型表現。可見,儘管工作與生活的界線變得模糊,受訪者因為非全職投入,以及下段機制帶來的「相互支持、友善良好的同事關係」。

組織成員的互動包含:不定期的進修,深化對性別議題的理解;理監事和員工的共識營,透過遊戲互動促進關係與合作;成員月會,以討論各組專案的初步構想與執行現況。加上前面提到的強烈的內在動機、實際可見的成果,都使勞動者願意「多做一點」。就算是工作,互動也十分緊密且彈性,「不會是像科層組織一樣,就是分工非常明確跟固定的一個狀態。而是可能,這個工作他會涉及哪一些人相關的業務,我們就會一起討論。」

第三,員工被鼓勵像「員工企業家」主動拓展工作範疇。受訪者能「自己決定」想在社群上做什麼事情,再請理監事確認方向是否可行。例如:受訪者曾因為關注各國的喪葬禮儀如何反應性別刻板印象,結果成為一篇貼文的主題;同事因為有蒐集性別主題的繪本的習慣,便嘗試每個月以協會的名義辦理繪本交流的活動,稱為「繪客室」。

司改會又是如何運作呢?首先,組織結構是扁平化的。層級只有兩層,內部溝通也強調「同事」而非「上司下屬」的概念,以助於建立更平等的互動關係。

具體來說,主管們舉辦週會,確保決策快速透明,並將結果立即公告給所有人。主管鼓勵員工主動發現問題、討論,使組織在整體方向一致的前提下,賦予個體更大的行動空間。此外,員工若需加班,不需事前核准;但若經常加班,則會檢討主管是否有妥善安排工作。

整體來說,司改會雖有「常執會」做出最終決策,各小組仍能高度自主地決定工作目標。此處的「常執會」全名為「常務執行委員會議」,每月一次,是由長期參與的義務律師組成的核心決策單位。
第二,彈性化看似賦予勞工更多自由,卻可能導致在報酬不足的情況下產出更多勞動成果。早期,司改會部分員工因對組織有高度熱情與認同感,即便工時長,也「寧可不工作,讓基金會省錢」,甚至不報加班,或將加班費讓給低薪的同事。這體現了早期自願的超額付出,「沒關係,因為能夠把事情做好」,將彈性與自主性轉為無酬的超額投入,導致自我剝削。

第三,主管使員工扮演「員工企業家」,使其承擔更多創新與風險的責任。以往,司改會鼓勵年輕夥伴處理「很難的事情」,讓他們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獲得成就感。這讓他們在組織內建立專業認同,也提高員工技能,呼應彈性專業化趨勢。此外,他們即使超時工作,也可能因為「大家一起做事情的感覺」和「有挑戰性的任務」帶來的成就感而合理化付出。

不過,近年的新進員工未必如此:他們傾向在工作與個人職涯規劃(像是準備國考)之間取得平衡。因此,主管也配合這種需求,不再強求員工「火力全開、燃燒自我」的投入。這顯示司改會正試圖在彈性化的同時,避免剝削,或至少是適應員工對平衡生活的期待。

五、結論:有限卻靈活的剝削

回顧目前的討論,我們發現:性平協和司改會一樣,都不像傳統工廠那樣依賴「專制」的強制手段。相反地,它透過塑造強烈的使命感(熱情)、維繫緊密的人際關係(情緒勞動),並賦予高度的自主性與信任(工作彈性化),讓工作者感覺自己是在「主動參與」而非「被動服從」。這種對「非物質收益」的追求和組織文化的內化。

然而,受訪者對工作的主觀認知是正面的,就不代表員工被剝削嗎?我認為還是有的,因為員工在薪資未提高的情況下,自己內化了更高的產出要求。可見,甘願來自於對理想的認同和對團隊的歸屬,而非純粹的經濟因素。員工雖能參與更多樣、有挑戰性的、符合興趣的任務、更自由,實際上可能帶來隱形加班、投入過多,卻未得相應報酬。

NGO 工作的勞動控制手段雖有限,卻十分靈活。除了前述機制,未來的我們還可思考其他可能的原因,並嘗試驗證這些假設。像是:

1.成本限制:NGO 相較企業的商業模式較不足、仰賴大眾捐款,財務狀況也是公開透明的。因應社會對公益「有愛心」、「熱心助人」的期待,人事成本是不能太高的,使工作者的薪資普遍難以調升。

2.管理方式:NGO 相較企業的物力有限,勞工以一人多工為常態,資方對工作的指揮、評量、獎懲較有限。何況多數 NGO 的正職數量較少。兼職、承攬或無薪成員在法律上的權益保障,未如正職人員的申訴管道、福利制度等等完整。

勞動控制的手段會推陳出新,也會作用在以往研究未觸及的新產業。這是我們未來能持續關注的課題。

參考書目
Burawoy, Michael. 2001.《製造甘願:資本主義生產體制下的工人意識》,林宗弘等人譯。台北:群學。(原書出版於1979年)
Chung, Heejung. 2022. The Flexibility Paradox: Why Flexible Working Leads to (Self-)exploitation. Bristol: Bristol University Press, pp. 69–104.
Edwards, Richard. 1979. Contested Terra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Workpla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New York: Basic Books, pp. 3–22.
Hochschild, Arlie Russell。2002。《情緒管理的探索》,徐瑞珠譯。台北:桂冠,頁117–198。(原書出版於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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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雅婷。2012。《公、私部門與非營利組織員工情緒表達規則認知、自我效能、情緒勞務、適配性與組織承諾關係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專欄】伸張正義還是情緒作祟?我們該如何面對私刑正義/徐佳鶴、洪一亘、張睿恩、蔡佳縈   私刑正義的影視作品早已不是新鮮題材,實際的社會案件也層出不窮。是法律已無法制裁壞人?還是我們其實在受誰擺佈?面對和事實的憤恨情緒並非全然負面,有時社會...
27/04/2025

【專欄】伸張正義還是情緒作祟?我們該如何面對私刑正義/徐佳鶴、洪一亘、張睿恩、蔡佳縈
 
  私刑正義的影視作品早已不是新鮮題材,實際的社會案件也層出不窮。是法律已無法制裁壞人?還是我們其實在受誰擺佈?面對和事實的憤恨情緒並非全然負面,有時社會公平正義正是要依仗這樣的憤恨來推進,但當這個憤慨過度激昂或被使用在錯誤的地方時,不僅無法保護自己想守護的人、懲戒加害者,更可能只是傷害無辜者和造成社會的動盪,我們又應該如何去面對自己這份追求正義的慷慨激昂呢?讓我們一起來從實際社會案例、私刑的定義、網路是如何形塑集體情緒、如何避免矯枉過正等不同層面來了解私刑正義吧!
 
  前言
 
  2024 年 12 月 4 日,紐約曼哈頓發生了槍擊案,死者是聯合健康保險執行長 Brian Robert Thompson,而兇手則是年僅二十六歲的 Luigi Nicholas Mangione。
 
  即使這不是什麼驚世駭俗的案件,但為什麼它會引起全球的關注呢?原因是整起事件的發展進程都帶有極其戲劇性的色彩,Luigi Mangione 出身富貴人家、擁有英俊的面容及頂尖學歷,平時更是熱心公益。
 
  而此次槍殺 Thompson 也並非私怨,而是其不滿於美國的醫療保險制度,認為他推行的制度使許多百姓因無法受到保障而死,最終獲益的只有保險公司中的高層。他也希望透過這起事件讓美國政府、保險公司與社會公眾能夠重視美國保險制度的腐敗。高富帥的個人背景、不畏強權的正義宣言、一分不為私利而全為公眾的拳拳誠摯之心、犯案過程類似小說的手法……,使他被大眾稱作「當代羅賓漢」。
 
  而整起事件備受爭議的,便是「私刑正義之正當性」的探討。這呼應了台灣近年常討論的公共議題,例如:電影《告白》中母親為被殺死的女兒對學生展開復仇,對所謂「該死卻未死」的犯嫌進行獨立於司法外的投票處決,現實的剴剴案、國中生割喉案中的肉搜與公審就多次引發熱烈爭論。究竟怎麼樣的動機與手段便算做私刑?私刑的想法來源於什麼?而私刑一定是不正確的嗎?法律、道德與社會規範間該如何權衡?
 
  在社會中,除了明文的法律條文之外,仍有許多規範管束著人們,無論是文化群體中的社會規範、宗教上的教條約束抑或是團體自我約定成俗的不成文規定。既然如此,該如何區分矯枉過正、超出比例原則的私刑與追求更高團體價值的社會性規範呢?除了對正義的想像與追求外,或許還會有著許多的外在因素影響人判斷一件事的是非標準。
 
  我們並非意指支持、實行這些舉動的人們全然都是受到正義價值以外的誘因蠱惑,而是當這類行動沒有如法律條文般明確界線時,究竟該「怎麼界定正義的價值」會有很大的變數,在現今網路與社群媒體發展迅速的情境下又會有更多元的因素影響個人的價值觀判斷。此外,更邀請到曾經在幼年遭遇過性暴力的 R,和我們分享他在私刑報復與否之間掙扎的經驗,望能藉由分析私刑正義的不同層面使大家重新審視自身的理解與立場。
 
  【私刑正義的定義、流程與功能】
 
  私刑正義(vigilante justice)在當代社會理論中,標誌著國家司法體系外的一種自發秩序維護實踐。此種現象不僅反映對制度正義的不信任,也體現個體與群體於威權與法制之外對「正義」主張的實踐模式。以下將從三項關鍵文獻出發,整理私刑的結構特徵、情緒動力、功能與政治意涵。
 
  一、私刑的定義:以抵制、公審、社群封鎖為例
 
  Johnston(1996)透過對不同歷史與文化脈絡中私刑案例的比較,提出六項構成要素,奠定了後續研究對私刑概念的操作性定義:
 
  預謀與組織性:私刑並非衝動性行為,而是經由計畫、協調與策略性行動完成。
 
  非正式的自願執行者:參與者非官方執法人員,其行動出自個人或集體意願。
 
  自主公民身分:這些行動者常自認為執行一種社會運動,對國家權力形式提出對抗。
 
  暴力或暴力威脅的使用:暴力不僅是手段,也是其合法性想像的基礎。
 
  針對偏差與犯罪的反應:其行動是對實際或想像中對社會秩序的威脅所作出的回應。
 
  安全的象徵與保證:提供集體安全的象徵性保證,回應官方機制的「失能」。
 
  Johnston 的架構強調,私刑行動的核心不在於「是否正義」,而在於它如何作為一種社會行動,回應秩序焦慮與國家正當性危機。以下我們從不同案例來討論:
 
  首先,一個人因企業涉及性暴力案件,而選擇拒絕消費其產品、發起集體抵制(如拒吃麥當勞),算是私刑嗎?此屬於個人基於價值判準所作出的市場行為選擇,並未滿足私刑所需之「針對特定對象」、「使用強制力」與「懲罰性意圖」等條件。
 
  然而,若行動升級為針對具名個人之辱罵、威脅或人格攻擊,甚至公開其行蹤與家屬資訊,則已符合 Johnston 所指之「預謀性」、「自主執行」、「對偏差的反應」與「暴力威脅」等特徵。此時,原本以價值為出發點的抵制即已變質為一種社會懲罰的實踐,轉化為非正式的私刑行為。
 
  接著,公開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個人資訊,如住址、電話、職場等,並導致該人遭遇網路騷擾、實體威脅或社會排斥,算是私刑嗎?這種行為不僅違反個資法,亦構成一種「情報蒐集」與「制裁」的整合性行動,符合 Gardenier(2022)所言的私刑三功能:情報蒐集、直接干預、以及準司法行動。
 
  此類公審經常以正義之名合理化資訊揭露行為,然其實質上係以揭露作為壓迫工具,對個人施加社會性懲罰,構成「社群暴力」的新形式。更關鍵的是,這種制裁常與程序正義脫節,未經法定程序審查,卻透過「群體共識」生成社會制裁的正當性的幻象。
 
  最終,社群平台對使用者帳號進行刪除、封鎖、或限制其發言權,算是私刑嗎?若基於事先明訂之社群規範(如違反仇恨言論政策、散布不實資訊),我們可理解為一種「契約正義」之實踐,即使用者與平台間所預設的治理共識。平台作為私人治理主體,本就有秩序維護的職權,尚不構成私刑。
 
  然而,若個人或群體號召他人大量檢舉某特定帳號,以使其封禁,此行動已具備組織性、預謀性與目的性懲罰傾向,即符合 Johnston 所定義之私刑要素。特別是當該行動並非回應明確之偏差行為,而係針對政治立場、性別認同等差異進行制裁時,更應視為一種技術媒介中的私刑實踐,而非正當治理行為。
 
  二、私刑正義的流程:以榮譽處決為例
 
  Tripp, Bies 與 Aquino(2007)將私刑正義的動力進一步心理化,建構出一套結構嚴謹的「復仇模型」。此模型指出,私刑不僅是對犯罪的反應,更是個體面對道德侮辱、目標受阻與權力失衡的心理對應。核心命題(Proposition,下文以 P 表示)如附圖:
 
  此研究將「私刑」放入更細膩的心理與關係動力之中,指出其背後的行動並非僅出於秩序維護,而可能是一種道德修復或關係重建的預備機制。以榮譽處決(honor killing)為例:
 
  榮譽處決是「對被認為給親戚帶來羞辱的家庭成員的殺戮」從 Tripp 等人(2007)所建構的私刑心理模型來看,這類行動並非單純出於暴力衝動,而是一種由羞辱、憤怒與道德失衡感所驅動的懲罰性邏輯,其核心在於透過強烈報復來恢復失落的社群倫理與家族榮譽。
 
  首先,當個體行為(如違背貞操規範、違抗婚姻安排、或與「敵對族群」發生親密關係)被解讀為對集體榮譽的「侵犯」,即觸發群體的高度情緒反應。這些「冒犯」(offense)被視為對既定社會秩序與權威結構的挑戰,因此不僅牽涉個人道德評價,更引發整體群體的「地位貶抑感」(status derogation),進而激發強烈的報復動機(P2, P3)。在此情緒場域中,受羞辱的群體成員經常以維護集體名譽為名,將報復行為轉化為一種正義實踐的必要行動,並透過「我們別無選擇」的語言建構其道德合法性。
 
  其次,榮譽處決的施行常伴隨強烈的「情感合理化」(P4)。憤怒與羞辱感驅動下的懲罰性暴力,在此被理解為對社群失序的矯正行動。值得注意的是,這類私刑之所以難以透過外部制度制止,部分原因即在於其內部運作仰賴一套高度凝聚的「道德認同框架」,其中報復行為不僅被容許,甚至被期待、被頌揚。在某些社群語境中,不執行懲罰者反而被視為共謀者、背叛者,進一步加深暴力執行的壓力與心理正當化需求。
 
  此外,Tripp 模型亦指出,當制度性正義管道無法為群體提供足夠補償(無論因為制度缺席、腐敗、或不被信任),報復的行為更易成為一種「替代正義」的選項(P5a, P5c)。對於感受到羞辱的群體而言,處決行動不僅是對個體行為的懲罰,目標也不只是「報復某人」,而是透過處決行為向整體社會發出訊號:違規行為不會被容忍,集體倫理仍舊主宰一切。
 
  最終,榮譽處決作為私刑的極端形式,突顯出一個根本問題:當報復情緒被道德化、制度無法介入或失去信任,私刑便不僅是懲罰手段,而是群體身份與價值的再生儀式。在這樣的情緒結構與心理機制之下,「正義」本身便陷入對立:制度正義與文化正義衝突,個人權利與集體倫理背離。這種衝突根植於深層的社群情感認同,正是私刑難以根除的原因之一。
 
  三、私刑的功能:以鍵盤法官對metoo案為例
 
  Gardenier(2022)則將視角拓展至國家與群體之間的治理協商,分析私刑作為一種非國家權力的實踐方式,如何在特定歷史與社會條件下發展為持續性的集體行動。她提出,私刑具有三種功能和兩種目標:
 
  功能:情報蒐集(監視)、直接干預(驅趕、襲擊)、司法行動(判斷、懲罰)。
 
  目標:針對違法個體的「犯罪控制型」,以及針對特定群體的「社會控制型」。特別是後者,揭示私刑常因應種族、階級、性別等「他者化」過程而發動,從而維持特定群體對「正統社會秩序」的想像與主導權。
 
  此外,Gardenier 強調私刑常與共同體倫理、去殖民行動與反國家主權連結,在某些歷史時刻被正當化為一種「人民的司法」。以性侵的不起訴案,被鍵盤法官詮釋為誣告為例:
 
  在數位空間中圍繞性侵指控展開的私刑實踐,不僅反映個體層次的情緒動力,更揭示出私刑作為一種去中心化治理實踐所具有的社會功能與政治效應。特別是在司法判決未能滿足群體正義期待的情境下,私刑遂成為一種替代性懲罰手段,承擔起懲戒、規訓、與再政治化的功能。
 
  當性侵案件以「不起訴」結案時,此法律結果雖具有程序合法性,卻常被受害支持者解讀為制度性失能,亦即:司法拒絕聆聽弱勢者經驗,進而再生次級傷害。根據 Gardenier(2022)對私刑功能的分析,此類行動屬於典型的「直接介入」(direct intervention),其目標不在追求法律制裁,而在於迅速、公開地製造懲罰效果,向群體重申某種倫理秩序的不可侵犯。
 
  同時,這類私刑行動也具備明確的社會群體劃界功能。在公審過程中,群體不僅懲罰被指控者,更透過此懲罰劃定「正義者」與「共犯者」、「信仰受害者」與「質疑者」之間的界線。這種界線的建構,透過懲罰行為來再生群體認同,並重申某種特定正義話語的霸權地位。此時,「誣告論述」的興起成為另一種私刑的機制。
 
  因此,這些數位私刑實踐絕非單純的情緒發洩,而是一種具政治效能的社會實踐。它們既揭示了制度信任的斷裂,也暴露了當代公共正義話語之內部張力:當制度與情感分離,社群遂轉而擁抱替代性治理,而這種治理,往往以懲罰之名,實行再統治之實。
 
  【集體情緒塑造的私刑】
 
  開頭提及的 Mangione 於2025年4月17日被起訴,求處死刑。相對於司法體制中被求處死刑的罪不可赦,賓州州長夏皮洛等人還公開強調 Mangione 不是英雄,民眾將其奉為英雄,認定其為現代羅賓漢,其行為是替天行道。
 
  兩者的衝突或許是來自對不同立場、不同社會階層地位的差異,但從中我們可以看見私刑的情緒面,這一段的討論,相對於前面提及的許多私刑的功能,將更聚焦在私刑作為一面鏡子反映的社會集體情緒。但在討論之前,讓我們先回顧曼吉昂的故事,以便了解美國人民為何憤怒、又為何支持?
 
  Mangione 現年26歲,出身在美國馬里蘭州的富裕家庭,祖父是知名企業家,家族菁英多間養老院與俱樂部。而 Mangione 本人更是就讀於常春藤聯校的賓州大學,取得電腦科學的學士、碩士學位,在校期間被稱讚性格開朗、人緣好,在離開學校後,也順利成為一名資訊工程師,更曾在夏威夷數位遊牧六個月。但在夏威夷期間發生了一起衝浪意外造成背部受傷,影響其感情與性生活,使他搬離夏威夷回到西岸。在此之後,Mangione 曾在社群媒體發布一張X光照片,顯示背部有多根加固記住的植入物,隨後曼吉昂也與家人、親友失去聯繫。
 
  直到去年十二月,Mangione 當街槍殺美國聯合健保公司執行長湯普森,在現場留下「Deny」、「Defend」、「Depose」字樣的彈殼,指控美國聯合健保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人民申請醫療保險,導致人民無法承受承擔醫療支出。在出庭時,法院外聚集超過百位支持者,在捐款網站上更獲得近30萬美元的捐款。
 
  Mangione 在輿論上的廣受尊重,或許在賓州州長與其他健保公司的執行長眼中,就是一個美化犯罪行為的事,但實際上,這種羅賓漢式、劫富濟貧的情節受到支持,其實可以被馬克思主義犯罪學理論所解釋,在這邊,讓我們先聊聊馬克思主義犯罪學如何看待犯罪:
 
  馬克思主義犯罪學認為應重視犯罪作為社會結構的一環,應放在社會結構中被詮釋。而在此之中,階級的衝突與資本主義體制,就是潛藏、持續性的犯罪因子。這或許就能解釋為何 Mangione 的所作所為會被群眾支持,因為在他們眼中,Mangione 並非是一個純粹的殺人犯,而是在抵抗資本主義的顛覆者,這樣的舉止似乎是一種對犯罪的合理化,這也是馬克思主義犯罪學為人批評的原因之一:對於犯罪的成因過度化約為階級的衝突,更忽略犯罪被害的真實性。但這不代表私刑背後的情緒不應被看到,而這樣的集體情緒,不只體現在階級上,以下的另一個例子,或許更可以說明社會結構對集體情緒的塑造。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學生在2023年底在學校持刀刺死隔壁班的楊姓同學,原因是因為郭姓同學的林姓「乾妹」到隔壁班時被楊姓同學阻止,要求林姓同學回到原班,使林姓同學心生不滿要求郭姓同學為其出頭。隨後郭姓、林姓同學分別以殺人罪與教唆殺人罪遭起訴,在去年九月時宣判9年與8年徒刑。但在遭到定罪前,社群媒體與公眾早已為其定罪。在社群平台上,兩人的姓名、資料遭起底,社群帳號也被公開。在發現兩人在限時動態中並無悔意後,網友更是群情激憤,大量群眾湧入私訊與貼文中,instagram上更是出現專門監視兩者帳號,該帳號負責人更創立了多個 Line 社群供網友在社群中可以持續辱罵兩人、交換更多被搜出的個人隱私。
 
  在這個過程中,不論是Threads、Facebook、X(原推特)等社群,若有人出面阻止網路上的私刑暴力的行為,也同樣都會經過 Line 社群的導流與演算法的優先推送,讓這些迎著網路情緒的人也同樣遭到波及。在此之中,我們可以看見網路上對兩人的憤怒,但這個憤怒就只是因為這兩人犯下滔天大錯卻毫無悔意嗎?
 
  這樣強烈的情緒或許可以歸諸在對於兩位犯案少年的反感,但若我們就這般下定論,或許就藏匿了一些集體反感的成因。
 
  其中一個成因可能是:大眾將這次事件作為長期對少年事件、少年幫派的反感的洩力點。長期以來,校園中的所謂「不良份子」即是一個長期、飽受爭議的議題,甚至被冠以污名化的「8+9」代稱。以違反少年保護事件或有預備犯罪的曝險少年為例,截至112年,雖然有所下降,但整體曝險少年人數仍維持在一萬三千多人。而在當下的討論而言,也可以看見群眾對兩位少年的批評也投射了自身在校園中面對其他「8+9」的憤慨。
 
  除此之外,這次事件中的私刑也可以顯現出群眾與司法系統的斷裂與不信任。在少年事件中,會基於兒童發展與兒少權益,對於犯下少年保護事件、少年刑事案件的少年給予減刑、保護管束等特別處遇政策。但在輿論與群眾方,並不了解少年事件中司法系統的考量,而將上述舉止視為司法的包庇。在網友群起激憤肉搜時,北檢曾公開呼籲群眾切勿違法,即被視為是司法系統的包庇。在此之中,對於社會福利政策無法解決少年犯罪問題,認為唯有重典才可避免犯案的新自由主義刑事觀又表露無遺。
 
  可見,對於私刑的渴求與實踐,時常是與社會既有的結構相關,私刑並非是特定階層、特定群體的偏差行為,也非社會整體的突然失控。這樣的集體情緒的展現會出現在諸多地方,例如在歐洲,針對難民營的攻擊事件屢見不鮮,即是歐洲國族共同體對自身單一、團結被打破的焦慮。
 
  私刑是一個更長期、更深層,對於更廣泛社會現況或社會結構的不滿,外溢在特定案件的展現。
 
  【避免矯枉過正:在正義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一、法律賦予與社會規範之間的張力
 
  Lon L. Fuller(1965)在其一書中將道德區分為願望的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和義務的道德(Morality of Duty),願望的道德是指一個人在能力所及範圍內能達到的最高境界,而義務的道德則相反,是一種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基本底線。人們會為其未遵守最低底線而譴責,但不會因一人未能遵守願望的道德(即未能發揮出其完整的潛力)而責備他,但願望的道德是透過非硬性的蔑視來作用,Fuller將其比擬為「文字語法」與「一流文章的原則」,未達成願望的道德是一種缺陷而非錯誤。
 
  此兩種道德是作為一個標尺上想像指針,且它一直在不斷游移、可能會隨著時局與推動者的不同而有所變化。而法律的規範更常被視作義務的道德,而願望的道德則是作為一種卓越性的挑戰,這就成為了當今社會規範(Social Norm)的可操作空間,如在國、高中公民課最常提及之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等就屬於此類,在不同的團體之中,內部所訂定或約定成俗的規範都可能不同,作為一種對人性的更高要求。可見尋求法律以外的制裁手段仍是可行的,並非不以司法方式解決就等同於私刑正義。但我們又如何把握好二者間的界線呢?
 
  二、平衡點的探索
  
  私刑之「私」是相對於明文法律的「公」的存在,多數私刑正義的實施是建立在對司法的不信任或難以近用,而心中的仇恨抑或是正義又難以使自己坐看自身認為的有罪之人「逍遙法外」,故決定透過司法以外的手段實施報復,但又該如何區分司法外的社會規範和私刑呢?如R就是因為意識到傷害時已距離案發當時有些時年,即使現在有試圖報警處理,但可能還是很有實際的作為。
 
  綜合上文,兩者雖都並非透過法律手段懲治他人,但私刑實施的手段多是暴力、羞辱或限制人身自由等強制性、違法手段,如拘禁、謀殺等,而社會性規範則是相對柔性且多不違法,多以集體性互動的手段達成懲治目的,如排擠不誠實者、譴責不當行為或不與違背群體道德的人交往等。當然,仍可能存在模糊地帶,如輿論公審便時常引起爭議,在面對不同情境時,也會有因時制宜的不同標準,但多以是否暴力與強制這兩大項標準可大致界定手段的合理性與否。
 
  而該如何在愈發對立的私刑支持者與反對者之間找尋平衡呢?如同前文所提及之支持私刑正義者多數基於對司法不信任,認為法律程序過於冗長或偏袒權勢,使真正的加害者逃脫應有的懲罰,甚至重返社會再度危害他人,又或是追溯期限或蒐證困難等使受害者難以使用法律途徑救濟,此時,私刑被視為一種「替天行道」的方式和一種彌補制度失能的手段。支持者相信社會大眾自發的制裁能迅速、直接地讓不公得到糾正,維護集體道德底線,和「義氣」與「報應」的情緒觀念結合,強調了私刑的合理化。
 
  而反對私刑者則視強調法治與人權。無論如何嚴重的罪行,處理它的唯一正當途徑仍是透過合法的司法程序。私刑跳過了證據調查、審判與辯護的過程,容易冤枉無辜,甚至被利用為情緒洩憤或私人報復的工具,同時,一旦社會默許私刑,將可能導致暴力常態化、法治崩解、人人自危的局,縱然制度有其缺陷,也應透過制度內的改革手段改善。此兩派的說法都各自有其癥結點,反對者的過於信任司法能夠解決一切而無法同理對制度盲點的無力感與改革的難處,支持者又常因非理性的情緒化報復過當、造成社會動盪。要如何達成舉止上的理性與同理心上的感性的平衡將會是困難卻最為關鍵的和解因素。
 
  「私刑或許可以平衡我的不適,但我真的能在執行私刑之後就解脫嗎?還是會對無論是我、家人還是社會都再造成不成比例的傷害?」–R
 
  三、如何避免矯枉過正的社會反應
 
  為避免私刑正義而導致的憾事,我們需要在制度、教育與個人層面建立具體而可行的防線。尤其在網路時代,「正義」的鼓動往往容易瞬間放大情緒快速蔓延,若無法理性面對情緒上的波動、理性應對,極可能從揭露不公變成另一種暴力的助長者。
 
  當身為事件的旁觀者,我們應該先查閱多方消息來源,確認資訊的完整與真實性,避免轉傳來自不明或情緒化的片面指控且懷疑情緒主導的敘事,明確「議題討論」與「定罪」間的界線,暫時從憤慨的情緒中抽離出來,針對事實有更明確的了解,不成為他人使用私刑的棋子。
 
  身為事件的受害者或試圖行動者,思考究竟私刑的舉動會造成怎麼樣的影響,是自己的仇恨與情緒能夠得到紓解?大仇得報?在使用私刑後對自身、周遭與社會可能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往往不僅正義無法得到伸張,反而無意間使自己或更多無關人士受害。
 
  私刑的想法時常是受到「追求正義」的情緒鼓動,但對正義的追求卻絕非壞事,反之,這種情感往往是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只是如何不讓情緒過度操控意志和在行動中堅守好不可侵犯的底線,更是身為社會行動者必須釐清的基礎。在行動中堅守好不可侵犯的底線,是在實際行動前必須思考的前提。
 
  報復無法消弭我無以名狀的痛苦,但我或許可以把這份仇恨的力量拿去做正面的事情,如閱讀、倡議、寫作、參與活動、加入社群、和專業人士晤談等,對我來說幫助可能更大。–R
 
  【結論】
 
  訊息高速流竄的時代,人人皆可透過自己的力量向社會吶喊,網路上的一步一腳印都有機會蔓延成公眾事件。我們看見許多人挺身而出,試圖為不公義發聲、為受害者討回公道。這份「想讓事情變得更好」的心意,是人們渴望推著社會走向進步的證明。
 
  但是,當正義的執行不再依循法律和理性,而是淪為群眾情緒的出口,我們也要回過頭來問:「那,這還算是正義嗎?」也許,在那個我們自以為正氣凜然的當下,我們也成為了另一種不正義的施暴者。支持私刑正義者將私刑視為一種彌補制度失能的手段,自詡為「替天行道」。但我們終究只是人,誰又能代表天?何來的替天行道?當我們習慣以「正義」之名行動,就更應該時時警惕自己,是否也踰越了濫權的界線。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發布之「108 年個人家戶數位機會調查報告」,臺灣12歲以上網路族當中,有26.8%的受訪者坦言自己會轉發無法斷定真假的訊息或新聞;在收到無法斷定真假的訊息或新聞時,只有 54.5%的受訪者曾試圖查證資訊的真偽。
 
  調查顯示,民眾在接收和處理訊息時,存在查證不足的情況;在面對未經查證的資訊時,也可能會直接參與到指控的行動中而不是對手中的資訊保留。我們都希望社會變得更好、更符合公義,但正義不該只靠群情激憤撐起,而是建立在查證與理性之上;否則,我們終將淪為自己當初最想對抗的那種人。

圖源|
University of Maryland
Tripp, T.M., Bies, R.J. & Aquino, K. (2007). A Vigilante Model of Justice: Revenge, Reconciliation, Forgiveness, and Avoidance. Soc Just Res 2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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