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26
妹妹挪用千萬保費買 #境外保單 ?法院判決954萬全數償還!
想像你人遠在國外,將辛苦 #增貸 #近千萬元的資金 交給最信任的親妹妹(〇〇琪),請她幫你(〇〇華)規劃退休保險。
結果,當你追問保單去向時才驚覺,這筆錢竟然被用來 #買了兩張英國保誠人壽的 #境外保單,而 #要保人 和 #受益人 都不是你!
這場親情委任引發的巨額款項糾紛,最終讓法院認定妹妹違約,必須全數償還 954 萬 5,000 元,並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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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妹違法三大鐵證
1️⃣ 私自動用近千萬資金:
被告(〇〇琪)將原告增貸的 954 萬 5,000 元,用於支付 #境外保單 費用,而非依約購買「原告名義」的保單。
2️⃣ 擅自變更保單權益人:
兩張保單最初以被告的女兒(〇〇容、〇〇涵)為被保險人,並 #將被告自己列為受益人,違背了委任目的。
3️⃣ 通訊紀錄佐證違約:
原告質問購買香港保險是「你的個人所做的決定,沒經過我同意且買受人非我名字」時,被告僅解釋緣由,並未否認違背委任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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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賠三大關鍵
1️⃣ 確認違反委任契約:
法院認定被告確實違背了受委任以原告名義購買投資型保單的契約內容。
2️⃣ 適用民法第542條規定:
受任人若為自己利益使用應交付予委任人之金錢,應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並應賠償,原告請求返還 954 萬 5,000 元有理。
3️⃣ 高額投資應有書面約定:
法院認為,借用他人名義進行 #跨境高額投資,若無內部書面約定,一旦有爭議,實務上舉證困難、損失慘重,故難採信被告稱原告口頭同意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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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親兄妹對簿公堂的案例,再次嚴肅提醒我們,無論關係多親近,只要牽涉到大筆金錢或資產規劃,尤其是在 #境外進行的投資(例如本案的英國保誠人壽「雋陞」計畫),務必以書面明確約定,並隨時掌握資金流向。
信任雖然無價,但保障更重要,千萬別讓親情變成法律糾紛的導火線。
資料來源: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985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PCDV,111%2c%e8%a8%b4%2c985%2c20240430%2c1
#親情糾紛 #千萬保單 #境外保險 #委任契約 #民法542條 #保戶權益 #司法判決 #投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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